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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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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云喝完水,把水杯洗净擦干,再放回胡桃木的茶杯架上。

  吉遥最看不惯她这副小心翼翼地样,冷笑的站在一边埋汰她:“真是宝贝啊,出门进门双手接送,你怎么不怕热水太烫给人浇坏了呢?”

  “懒得理你,一傻冒。”

  敏感词汇再现身,吉遥立马耳朵一动:“你今天骂我几次了?为了工作骂我我认了,为了男人骂我我忍了,你他妈现在为了一杯子骂我?!”吉遥深呼吸,一脸悲怆:“昌云,从此——”

  “从此天涯是路人,从此春醪无吉遥,从此你一去不返而我不必追,一天到晚从此从此从此,三句话念叨大半年一点创新没有,烦死了!”

  吉遥:“……”

  确认过眼神,是怼不过的人。还没抒发悲愤之情就被人半路截胡,用的还是自己脑子里所有略显文化地库存,吉遥难受的摸摸鼻子,只好认怂,插着口袋看昌云在那心疼自己的大宝贝儿。

  昌云喜欢收集杯子,她甚至在自己的卧室里单独辟了一面墙,中间放一面穿衣镜,两侧全打成木格子,格子里流光溢彩,放的全是她从各地旅游带回来的杯子。

  昌云是实打实地杯子收藏癖,但她最独特的地方在她会使用每一个杯子,无论那个杯子多贵重。她会根据每一个杯子的材质决定功用,哪些用来喝药、哪些适合冲牛奶、哪些可以放进微波炉烤小面包……

  有人问昌云心不心疼,她反而奇奇怪怪的皱眉回:“东西买回来就是要用的,放着落灰生尘跟废品有什么区别?我的东西,好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得有灵魂有价值。”

  她讨厌复杂,喜欢一切简单明了的人事,但她更讨厌刀切般地工整,热爱乱中有序的人情味儿。

  放在余杭春醪这的是一个白陶杯,昌云说这是她去芬兰旅游时一个旅店老板送给她的,是非卖品。她很喜欢这个杯子,甚至给它取名叫大白,规定茶杯架最上面的隔层是大白的专属休息室,即便是吉遥也不能“轻举妄动”。

  吉遥对此嗤之以鼻。有一天跟朋友逛花鸟市场,看到一个画了真正大白形象地仙人掌小盆栽,白白的陶制花盆上托着三颗圆滚滚的刺球。她蹲在地上把它拎出来,莫名就想到了昌云。

  她嘟嘟囔囔的拨弄两下,嗤笑:“还真像她,浑身是刺的。”

  本着遇见就是缘分的原则,她把小仙人掌买了回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摆在大白隔壁地格子里。温润地褐色胡桃木茶杯架,两只一大一小地白色陶杯,它们看起来彼此隔绝,纵观全局又彼此陪伴。一只通体润白温柔素雅,一只画了卡通形象俏皮可爱,一静一闹,还真像各自地两个主人。

  不过今天还是昌云第一次看见这只小盆栽,她眼睛一亮,放好杯子立马就要伸手去拿,吉遥却跑过来一把打下她的爪子:“别动!”她气哼哼的:“小心吓着我的小白白。”说完还一脸认真的伸出一根手指抚摸它。

  硬硬的短刺密密麻麻的挨挤在一起,人的皮肤摸上去跟刷在软刷上一样,摸一把啵啵棱棱的,还挺带劲。吉遥摸着摸着摸上了瘾,竟一脸宠溺的捧着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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