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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晓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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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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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朗是把他一颗活蹦乱跳的心脏,都带走了。

所有悔恨、痛苦、思念,所有未说出口的话,未表达的爱意,似乎都随着于朗的消失,被永远带走。失去了情绪,失去了情感。

离开乌鲁木齐的那天,一个年轻女孩找到了江天晓。她编了条麻花辫,一晃一晃的,让江天晓想起于朗曾扎过的低低的马尾。

“这是崔姐——崔如月——让我给你的,”女孩递来一只公文包:“说是一个人留给你的。”

江天晓打开,公文包里是一些文件。

于朗已经委托律师处理好财产,全部留给了江天晓。

还有一封信。

江天晓:

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当已经不再活着。之所以说“不再活着”,是因为我的确活了太久。人都愿意长寿,可活得太久反而痛苦,我看着一个个我熟悉的人、亲切的人全都离我而去,世事变迁而我只能随之沉浮,这很痛苦,也很孤独。当然,这种感觉你不必体会,所以我也不求你理解。

写这封信是因为有一些事情无法口头交待,故而以这种方式告诉你:

其一,请不要怪罪龙克,虽然他预先知道我的决定,但我请求他不要告诉你。四十多年前的那段特殊时期,我曾帮助过龙家,因此龙家一直想要报恩于我。龙克无法坐视你被我欺骗,告诉了你真相,时至今日,我要感谢他的选择。

其二,沉渊门已气数将尽,这个时代不需要灵术。沉渊门救不了我,但从未抛弃我,这是我之幸也。日后如果你愿意,可以和门主、何盛他们保持来往,同样,请不要怪罪他们。

其三,柳州、兰州、武威的事,很抱歉欺骗了你,但我保证我没有伤害他们,无论是人还是鬼。

其四,屠龙阵完全是我自己的选择,我需要一个彻底的结束。不必难过,其实魂飞魄散也不过是不入轮回,魂魄归于天地,与万物融为一体,这未尝不是另一种存在的方式。

其五,我活了极漫长的岁月,我爱过陈白,在这之后我失去非毒,但我相信对你的感情已无限接近于爱。这都是真的。

最后,江天晓,我此生已无憾。此后岁月,望你平安、圆满。

于朗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