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乞巧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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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页
溯那些女子的梦境,发现她们相遇的时刻几乎都在黄昏以后,而且梦中人的皮相,不论男女皆是大同小异。”
“有何说法吗?”
“入眠是深夜,那时天地之气以阴为重,梦境虽脱离于现实,却也并非毫不相关。太阳下山后阳气消退,适宜野鬼行动。”
解释后凌若继续道,“而后,我默默记下梦中人提及的地点,多是阴气极重的深山老林。”
“其中就不乏我明月峡?”
“那些阴森地界怎比得明月峡?”凌若怀疑明月在故意找茬,朝着她的大臂扭了一下,“你明月峡是适宜修行的风水宝地,但因道路难行,有几个倒霉鬼路经此地时,不幸跌落山崖而亡,其中一位是家在西京的贵门公子。”
“就是扣在酒盅里的这位?”
“嗯。”凌若点点头,看着被明月反复摇晃的酒盅,替野鬼叫了声惨。
但,他活该,死也该。
“走马灯只能看到生前经历的一些碎片,即便知道那厮模样,也无法得知它的藏匿之处。但怎料它竟然闯进我在的梦中。”
“那位村妇?”
“嗯。”凌若捂嘴偷笑,“那妇人也是有趣的很。这次救回她一命,她可得好生拜一拜我才是。”
“她恐怕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那我也学那群鬼,托个梦。”
闻言,明月嫌弃咂嘴,“你也就是嘴上说说。”
凌若开怀笑出声,“虽说不会有性命危险,但她擅自答应鬼约,即便没去,往后几天也会倒些小霉。”
“亏你不嫌麻烦,穿越阴阳,专程跑这么远来抓他。”明月在酒盅上施了一道术法,随后交给凌若。
“谁让这厮同时触了本姑娘身为梦魂族人和地府鬼王的霉头,不搞他搞谁?”
明月噗嗤笑出了声,“太岁头上动土,也不知该说他不知好歹,还是点儿背。”
事情告一段落,鬼抓了,老友也见了,凌若起身抚平衣裙。
“走了,本鬼王公务繁忙,此事也需回去复命。”
“你,复命?那几位阎罗早被你拿捏的毫无办法才是。”
说罢,明月摇摇头,将酒葫芦悬置空中,不过眨眼功夫,掌心大的酒葫芦变得有半人长。她一脚踏了上去,朝着凌若挥手。
“既有事便早回罢,何时无聊了记得来找我喝酒,反正不论世事如何变迁,我人都在这里。”
“知道了,酒鬼!”
凌若同样挥手,看着酒葫芦渐行渐远,直到看不到那道白色身影,才收回目光。
进入后半夜,山间温度骤降,清冷的月色下,凌若孤身一人走在栈道上。
路过上午来的山腰,竟传来叫卖声。
深更半夜的,哪个鬼这么不长眼?
“赤如火,亮如晶,一口入腹甜蜜无穷。而且我这火晶柿子不只是甜,吃上一口还能保万事胜意,不知小娘子可要尝上一口?”
没见过这么啰嗦的叫卖,凌若揉了揉脑袋回了句,“价钱几何?”
“不要钱。”那小贩呲牙一笑,挑了几颗卖相极好的推出去。
凌若挑着眉打量着眼前这小贩,腹诽这生意人不想着卖东西赚钱,属实不够敬业啊!
接过柿子后,将其递到嘴边,轻轻啃了一口。
甜,齁甜。
小贩观其形貌,又是一乐,“不要钱,但是吃了我的柿子,便是我的人了。”
……
听闻此言,凌若一口呛到,呛得面色绯红,且…头皮发麻。
“不演了不演了。”
手中的火晶柿子瞬间化作一股灵流,归入她的体内。
“不愿拆穿你罢了,眼下还没到柿子成熟的时节,骗一骗那些不懂行的孤魂野鬼罢了,你怎还玩闹上瘾了!”
“这叫有始有终。”
那卖柿子的小贩转了个圈,身上那件赭色的打着补丁的破衣服变成玄黑长袍,身前的摊位凝成一缕黑烟,化作男子手中的乌金扇。
霎时间,一位气度非凡的男子出现在凌若眼前。
不是别人,正是凌若的夫君,罗肆至。
“你什么时候来的?你怎么知道我在这?我的行踪很隐蔽的,是谁告密?转轮王,孟小娘,还是明月?”
面对问题轰炸,罗肆至皱着眉头在心底抱怨:他二人难得相见,此刻不应该感慨身为夫君的煞费苦心和浪漫吗?
看着小嘴叭叭不停的凌若,罗肆至毫不客气的将手指按在她的嘴唇上,“夫人,你的问题有点多,有什么事回去再说。”
“回去,回哪去?”
“秘密。”
说罢,罗肆至搂着凌若的腰,消失在山林间。
再现身时,却是另一处山景。
相邻的两峰之间被香桥连接,桥面由雨花石堆砌而成,桥梁上、栏杆上扎着五色彩线编织的香包和花朵装饰。
“这里是雨花峰?”
罗肆至溺笑着嗯了一声,“是我们当日定情的地方。走吧夫人,一同过桥。”
“你真的是…”
凌若的脸红到了耳根,偷偷躲在罗肆至身后,不准他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
眼前是他坚实的后背,凌若像猫儿一样伸出胳膊环抱,把脸埋在罗肆至的脖巴,小声呢喃道,“我想你,真的好想你。能见到你,是这一年最开心的事了。”
(本篇完)
——————
【题外话】
好家伙,正文七千字,写了四五天才终于写完。这篇和上篇相隔半年,时间不短,都有些手生了。不闲扯,来说说选题。
柿子单纯是用来讨彩头,万事(柿)胜意。明月峡是我小说里的地点,没想到现实中存在同名景点,又名朝天峡,位于四、川。
而阴桃花元素,本打算只做个引子随便写几笔,重点放在凌若和罗肆至乞巧相会,结果越写越长,本末倒置。
说起这个阴桃花,我是翻微博的时候偶然看到的,那个帖子是说一个女孩做梦时去了一间寺庙,在那里梦到一个男生,对她说只要现实中走进那间屋子,他们就会相遇。女孩信了,打算赴约。她也将这件事写成帖子发在网上。
当时如果没看评论和后续,我还觉得挺浪漫的……
因为我本身对各种有关梦境的话题都很感兴趣。年少轻狂时坚信“梦里梦到的人,一定要亲自找他,因为对方也在思念着你”这种语录……以至于我现在还保留着梦到熟人隔天就会告诉对方,和记录梦境的习惯。
但在看完这篇帖子后,背脊发凉。
关于帖子主要内容,我以凌若的嘴变相复述。至于事情后续我没特意去搜,从网友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不是好结局。
虽然说都二十一世纪了,咱要相信科学,学好马【列】学好唯物【辩】证法。但现实中很多事确实无法用科学解释。
尤其是做梦这事,真的太玄学了。
很小的时候,听家里的老人说过,不要随便答应梦里的人要你做的事,即使是认识的人。
那种阴阳相隔的更要注意。
开始默背二十四字箴言(-?_-?)
所以看完这帖子以后,对梦中人的浪漫情怀快要全都转化成恐惧了???
当然,写个番外不想制造焦虑哈。日常做梦没那么多说法的,也不用太害怕。如果梦到的是熟人、过去的朋友,你也很在意的话,就打个电话留个言。
主要小心那种在梦里面容十分清晰的陌生人,尤其是要求你应约的梦。
记住,不要答应、不要作死。
我知道这属于迷信,但是在对待人身安全上,宁可胆小些,宁可信其有,反正别冒险去触霉头。
写个番外竟然还聊起这么玄幻的话题,我也是服了自己。
再说点其它内容调节气氛。
这个番外我写得很痛快,果然还是喜欢写作。我要继续写,扑街也写。极限拉扯永不休止。
只不过不知道啥时候开新,也未必能保证稳定更新。
最后,顺着结尾推荐一首歌,由八三夭演唱的《想见你想见你想见你》,顺便厚脸皮自荐《爱一点》,是一首甜腻的宅情歌,。你们也可以搜原唱,由莫艳琳演唱,但是她唱的没我甜,哈哈(凑不要脸)。
希望看到这篇番外的人,不论单身与否,都有一个甜蜜的好心情。不只在节日当天,要每一天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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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那些女子的梦境,发现她们相遇的时刻几乎都在黄昏以后,而且梦中人的皮相,不论男女皆是大同小异。”
“有何说法吗?”
“入眠是深夜,那时天地之气以阴为重,梦境虽脱离于现实,却也并非毫不相关。太阳下山后阳气消退,适宜野鬼行动。”
解释后凌若继续道,“而后,我默默记下梦中人提及的地点,多是阴气极重的深山老林。”
“其中就不乏我明月峡?”
“那些阴森地界怎比得明月峡?”凌若怀疑明月在故意找茬,朝着她的大臂扭了一下,“你明月峡是适宜修行的风水宝地,但因道路难行,有几个倒霉鬼路经此地时,不幸跌落山崖而亡,其中一位是家在西京的贵门公子。”
“就是扣在酒盅里的这位?”
“嗯。”凌若点点头,看着被明月反复摇晃的酒盅,替野鬼叫了声惨。
但,他活该,死也该。
“走马灯只能看到生前经历的一些碎片,即便知道那厮模样,也无法得知它的藏匿之处。但怎料它竟然闯进我在的梦中。”
“那位村妇?”
“嗯。”凌若捂嘴偷笑,“那妇人也是有趣的很。这次救回她一命,她可得好生拜一拜我才是。”
“她恐怕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那我也学那群鬼,托个梦。”
闻言,明月嫌弃咂嘴,“你也就是嘴上说说。”
凌若开怀笑出声,“虽说不会有性命危险,但她擅自答应鬼约,即便没去,往后几天也会倒些小霉。”
“亏你不嫌麻烦,穿越阴阳,专程跑这么远来抓他。”明月在酒盅上施了一道术法,随后交给凌若。
“谁让这厮同时触了本姑娘身为梦魂族人和地府鬼王的霉头,不搞他搞谁?”
明月噗嗤笑出了声,“太岁头上动土,也不知该说他不知好歹,还是点儿背。”
事情告一段落,鬼抓了,老友也见了,凌若起身抚平衣裙。
“走了,本鬼王公务繁忙,此事也需回去复命。”
“你,复命?那几位阎罗早被你拿捏的毫无办法才是。”
说罢,明月摇摇头,将酒葫芦悬置空中,不过眨眼功夫,掌心大的酒葫芦变得有半人长。她一脚踏了上去,朝着凌若挥手。
“既有事便早回罢,何时无聊了记得来找我喝酒,反正不论世事如何变迁,我人都在这里。”
“知道了,酒鬼!”
凌若同样挥手,看着酒葫芦渐行渐远,直到看不到那道白色身影,才收回目光。
进入后半夜,山间温度骤降,清冷的月色下,凌若孤身一人走在栈道上。
路过上午来的山腰,竟传来叫卖声。
深更半夜的,哪个鬼这么不长眼?
“赤如火,亮如晶,一口入腹甜蜜无穷。而且我这火晶柿子不只是甜,吃上一口还能保万事胜意,不知小娘子可要尝上一口?”
没见过这么啰嗦的叫卖,凌若揉了揉脑袋回了句,“价钱几何?”
“不要钱。”那小贩呲牙一笑,挑了几颗卖相极好的推出去。
凌若挑着眉打量着眼前这小贩,腹诽这生意人不想着卖东西赚钱,属实不够敬业啊!
接过柿子后,将其递到嘴边,轻轻啃了一口。
甜,齁甜。
小贩观其形貌,又是一乐,“不要钱,但是吃了我的柿子,便是我的人了。”
……
听闻此言,凌若一口呛到,呛得面色绯红,且…头皮发麻。
“不演了不演了。”
手中的火晶柿子瞬间化作一股灵流,归入她的体内。
“不愿拆穿你罢了,眼下还没到柿子成熟的时节,骗一骗那些不懂行的孤魂野鬼罢了,你怎还玩闹上瘾了!”
“这叫有始有终。”
那卖柿子的小贩转了个圈,身上那件赭色的打着补丁的破衣服变成玄黑长袍,身前的摊位凝成一缕黑烟,化作男子手中的乌金扇。
霎时间,一位气度非凡的男子出现在凌若眼前。
不是别人,正是凌若的夫君,罗肆至。
“你什么时候来的?你怎么知道我在这?我的行踪很隐蔽的,是谁告密?转轮王,孟小娘,还是明月?”
面对问题轰炸,罗肆至皱着眉头在心底抱怨:他二人难得相见,此刻不应该感慨身为夫君的煞费苦心和浪漫吗?
看着小嘴叭叭不停的凌若,罗肆至毫不客气的将手指按在她的嘴唇上,“夫人,你的问题有点多,有什么事回去再说。”
“回去,回哪去?”
“秘密。”
说罢,罗肆至搂着凌若的腰,消失在山林间。
再现身时,却是另一处山景。
相邻的两峰之间被香桥连接,桥面由雨花石堆砌而成,桥梁上、栏杆上扎着五色彩线编织的香包和花朵装饰。
“这里是雨花峰?”
罗肆至溺笑着嗯了一声,“是我们当日定情的地方。走吧夫人,一同过桥。”
“你真的是…”
凌若的脸红到了耳根,偷偷躲在罗肆至身后,不准他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
眼前是他坚实的后背,凌若像猫儿一样伸出胳膊环抱,把脸埋在罗肆至的脖巴,小声呢喃道,“我想你,真的好想你。能见到你,是这一年最开心的事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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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好家伙,正文七千字,写了四五天才终于写完。这篇和上篇相隔半年,时间不短,都有些手生了。不闲扯,来说说选题。
柿子单纯是用来讨彩头,万事(柿)胜意。明月峡是我小说里的地点,没想到现实中存在同名景点,又名朝天峡,位于四、川。
而阴桃花元素,本打算只做个引子随便写几笔,重点放在凌若和罗肆至乞巧相会,结果越写越长,本末倒置。
说起这个阴桃花,我是翻微博的时候偶然看到的,那个帖子是说一个女孩做梦时去了一间寺庙,在那里梦到一个男生,对她说只要现实中走进那间屋子,他们就会相遇。女孩信了,打算赴约。她也将这件事写成帖子发在网上。
当时如果没看评论和后续,我还觉得挺浪漫的……
因为我本身对各种有关梦境的话题都很感兴趣。年少轻狂时坚信“梦里梦到的人,一定要亲自找他,因为对方也在思念着你”这种语录……以至于我现在还保留着梦到熟人隔天就会告诉对方,和记录梦境的习惯。
但在看完这篇帖子后,背脊发凉。
关于帖子主要内容,我以凌若的嘴变相复述。至于事情后续我没特意去搜,从网友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不是好结局。
虽然说都二十一世纪了,咱要相信科学,学好马【列】学好唯物【辩】证法。但现实中很多事确实无法用科学解释。
尤其是做梦这事,真的太玄学了。
很小的时候,听家里的老人说过,不要随便答应梦里的人要你做的事,即使是认识的人。
那种阴阳相隔的更要注意。
开始默背二十四字箴言(-?_-?)
所以看完这帖子以后,对梦中人的浪漫情怀快要全都转化成恐惧了???
当然,写个番外不想制造焦虑哈。日常做梦没那么多说法的,也不用太害怕。如果梦到的是熟人、过去的朋友,你也很在意的话,就打个电话留个言。
主要小心那种在梦里面容十分清晰的陌生人,尤其是要求你应约的梦。
记住,不要答应、不要作死。
我知道这属于迷信,但是在对待人身安全上,宁可胆小些,宁可信其有,反正别冒险去触霉头。
写个番外竟然还聊起这么玄幻的话题,我也是服了自己。
再说点其它内容调节气氛。
这个番外我写得很痛快,果然还是喜欢写作。我要继续写,扑街也写。极限拉扯永不休止。
只不过不知道啥时候开新,也未必能保证稳定更新。
最后,顺着结尾推荐一首歌,由八三夭演唱的《想见你想见你想见你》,顺便厚脸皮自荐《爱一点》,是一首甜腻的宅情歌,。你们也可以搜原唱,由莫艳琳演唱,但是她唱的没我甜,哈哈(凑不要脸)。
希望看到这篇番外的人,不论单身与否,都有一个甜蜜的好心情。不只在节日当天,要每一天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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