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老公求放过:错嫁999日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4章 是谁,送你这支口红?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3/3)页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发觉,沈冰偷偷地喜欢上了秦朗。

秦朗比自己高两级,比沈冰高四级,沈冰入学的时候,秦朗上研一,也不知道是什么机缘,沈冰认识了秦朗,偷偷地喜欢上了他,而且还在她的日记本里,写了很多肉麻的小诗。

她和沈冰是在一个房间睡的,沈冰对她丝毫没有提防,也是,沈冰这样的傻子,怎么可能会想得到自己特意为了秦朗申请了一个微博,把沈冰的那些诗,全放了上去!

沈雪太了解沈冰了,她胆子那么小,顾前顾后,脸皮又特别薄,是不可能把那些诗拿给秦朗看的。

果然,秦朗被那些诗打动了!

不过,沈雪觉得,那些诗不过是一点小技巧而已,秦朗真正喜欢的人,是自己!

她什么不比沈冰好?

沈冰那么胆小,又喜欢装纯洁,成绩不算顶尖,也不爱出风头,整天闷闷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知道在房里写些没什么用的小酸文,怎么可能配得上秦朗那么优秀的男人?

秦朗是研究生会会长,年年s市特等奖学金获得者,还没毕业已经有数家顶尖企业挥舞橄榄枝,给他开出远远高于均价的年薪,和部门经理以上的职位了!

爱慕他的女生,更是数不胜数,像沈冰那样的平凡默默无闻的女孩,秦朗怎么看得上?

只有自己这样,漂亮,八面玲珑,在所有活动中都是核心人物的s大女神,才配得上他!

她扬起自己漂亮的脸,那涂着桃红色口红的嘴唇,露出一个得意的笑!

那时候开始,沈雪就决定了,她以后只涂这个颜色的口红,因为这个颜色,对她来说是一种胜利的色彩!

因为她胜利地,战胜了沈冰!

沈雪和秦朗在一起三年,她曾经,也是真心想要嫁给他,和他相守一辈子的。

特别是,半年前,秦朗跑遍了s城,终于挑到一款雪花形状的白金戒指,准备送给她,作为订婚戒指的时候。

看着他俊美的脸孔,渗着微微的汗珠,诚恳地看着自己,眼眸和那只白金戒指一样闪亮。

沈雪只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有一丝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