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6章 南州花城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金雀银盟不但把被抢走的钱转了回来,还有个客户经理专门打电话向姐妹俩道歉。
“我们银盟分部出现了内部问题,所以才出现了这种事情,我们愿意为凌小姐提供最尊贵的账户服务!”
金雀银盟可是大夏最强的银盟了,直接将凌飞雪的账户提升为了尊贵VIP,这下可真是意外之喜。
“妹妹,这个金雀银盟可真好,没见过这么好的银盟啊。”
凌飞霜十分虔诚的双手合十:“一定是因为陈大哥的关系,他能一个人打败那么多坏人,还帮着咱们找回了钱,绝对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凌飞霜如此天真烂漫,让凌飞雪都忍不住笑了:“怎么可能啊,陈大哥要是能命令金雀银盟做事,那何必一个人去深山老林里挖药材呢,他也是个穷苦人呢。”
凌飞霜摇头,她还是觉得陈庆之不一样,肯定是隐居的高人。
两姐妹出了酒店,急忙去寻找陈庆之。
出门就看到陈庆之拎着个皮包,正悠然走过来。
“陈大哥,太好了,我们正要找您呢,我们的钱找回来了,不用您去银盟了!”凌飞霜叽叽喳喳的说着情况。
陈庆之淡淡的:“既然钱追回来了,马上出发回花城。你们的药材采购完了么?”
凌飞雪现在又有了精神:“虽然有几位药材没买到,但有陈大哥送的那几颗千年黄精,回家就能交差了。”
也幸亏遇到了山中采药的陈庆之,她们才能给家族一个交代。
飞机票已经订好,陈庆之打开手里的皮包,里面是一套刚更新过的证件。
三年了,身份证件,驾照,还有其他证件都更新换代过,如今,他算是正式回归了现代社会。
而凌飞霜这个小丫头更为热情,趁着还有点时间,竟然帮陈庆之买了手机,衣服,还有钱包等随身物品。
“大叔你的皮夹子都快坏掉了,换这个吧。还有这个呢,是最新一代的智能手机。”
陈庆之拿出自己的手机卡,很坦然的接受了小丫头的礼物。
“刚才还喊陈大哥,现在怎么又喊大叔了?”凌飞雪忍不住笑。
凌飞霜偷偷瞅着陈庆之:“他不刮胡子,看着就是个大叔的年纪啊,要是刮了胡子一定很帅。”
陈庆之不理会她们,连皮夹子都没换。
因为现在用的这个钱包,还是多年前在汉州的时候,晚盈给他买的。
这都用了快六年了。
他保护的很好,除了颜色有点发白外,还是能用的。
打开钱包看了一眼里面晚盈的照片,陈庆之轻声叹息:“好了,我们出发吧。”
去机场的一路上,凌飞霜一阵跟着陈庆之后面,甚至帮他拎着那个装满药材的包裹。
为什么如此热情?
因为凌飞霜的心思很简单,她曾在观音娘娘面前发过誓,只要能过了金州这一关,她愿意当陈庆之的小女仆。
和姐姐不同,凌飞霜认定了这位胡子拉碴的大叔是隐士高人。
如此托运了行李,登上飞往南州花城的飞机,姐妹俩买的还是头等舱,一路无话,凌晨时候就到达了花城国际机场。
天还没亮,凌飞雪姐妹俩也不打算立刻回家族,就带着陈庆之出了机场,直接逛起了花城最有名的大夜市。
这夜市是通宵营业,南北贯穿七条大街,里面包罗万象,而此时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不愧是南州第一城!这份充满生活气息的热闹,魔都和帝都那边都很少见的。
“大叔,这就是我们花城的特色了,我们这边可能比不上魔都和帝都的气度森严,但我们这城市最适合过小日子了。”
夜市之上,随便一走,就是一排排的美食。
南北风味汇合,无所不包。
花城的人喜欢穿着大拖鞋和短裤,下班后就来这里吃点小吃,然后坐在一起聊聊股票,偶尔打牌喝茶。
这里的下午茶是最隆重的,有的花城本地人,下午茶都能吃上三四个小时呢。
没有魔都大城市那样的压力,也没有帝都之城的那种威严。
这里最适合放松的生活,快乐的过日子。
金雀银盟不但把被抢走的钱转了回来,还有个客户经理专门打电话向姐妹俩道歉。
“我们银盟分部出现了内部问题,所以才出现了这种事情,我们愿意为凌小姐提供最尊贵的账户服务!”
金雀银盟可是大夏最强的银盟了,直接将凌飞雪的账户提升为了尊贵VIP,这下可真是意外之喜。
“妹妹,这个金雀银盟可真好,没见过这么好的银盟啊。”
凌飞霜十分虔诚的双手合十:“一定是因为陈大哥的关系,他能一个人打败那么多坏人,还帮着咱们找回了钱,绝对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凌飞霜如此天真烂漫,让凌飞雪都忍不住笑了:“怎么可能啊,陈大哥要是能命令金雀银盟做事,那何必一个人去深山老林里挖药材呢,他也是个穷苦人呢。”
凌飞霜摇头,她还是觉得陈庆之不一样,肯定是隐居的高人。
两姐妹出了酒店,急忙去寻找陈庆之。
出门就看到陈庆之拎着个皮包,正悠然走过来。
“陈大哥,太好了,我们正要找您呢,我们的钱找回来了,不用您去银盟了!”凌飞霜叽叽喳喳的说着情况。
陈庆之淡淡的:“既然钱追回来了,马上出发回花城。你们的药材采购完了么?”
凌飞雪现在又有了精神:“虽然有几位药材没买到,但有陈大哥送的那几颗千年黄精,回家就能交差了。”
也幸亏遇到了山中采药的陈庆之,她们才能给家族一个交代。
飞机票已经订好,陈庆之打开手里的皮包,里面是一套刚更新过的证件。
三年了,身份证件,驾照,还有其他证件都更新换代过,如今,他算是正式回归了现代社会。
而凌飞霜这个小丫头更为热情,趁着还有点时间,竟然帮陈庆之买了手机,衣服,还有钱包等随身物品。
“大叔你的皮夹子都快坏掉了,换这个吧。还有这个呢,是最新一代的智能手机。”
陈庆之拿出自己的手机卡,很坦然的接受了小丫头的礼物。
“刚才还喊陈大哥,现在怎么又喊大叔了?”凌飞雪忍不住笑。
凌飞霜偷偷瞅着陈庆之:“他不刮胡子,看着就是个大叔的年纪啊,要是刮了胡子一定很帅。”
陈庆之不理会她们,连皮夹子都没换。
因为现在用的这个钱包,还是多年前在汉州的时候,晚盈给他买的。
这都用了快六年了。
他保护的很好,除了颜色有点发白外,还是能用的。
打开钱包看了一眼里面晚盈的照片,陈庆之轻声叹息:“好了,我们出发吧。”
去机场的一路上,凌飞霜一阵跟着陈庆之后面,甚至帮他拎着那个装满药材的包裹。
为什么如此热情?
因为凌飞霜的心思很简单,她曾在观音娘娘面前发过誓,只要能过了金州这一关,她愿意当陈庆之的小女仆。
和姐姐不同,凌飞霜认定了这位胡子拉碴的大叔是隐士高人。
如此托运了行李,登上飞往南州花城的飞机,姐妹俩买的还是头等舱,一路无话,凌晨时候就到达了花城国际机场。
天还没亮,凌飞雪姐妹俩也不打算立刻回家族,就带着陈庆之出了机场,直接逛起了花城最有名的大夜市。
这夜市是通宵营业,南北贯穿七条大街,里面包罗万象,而此时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不愧是南州第一城!这份充满生活气息的热闹,魔都和帝都那边都很少见的。
“大叔,这就是我们花城的特色了,我们这边可能比不上魔都和帝都的气度森严,但我们这城市最适合过小日子了。”
夜市之上,随便一走,就是一排排的美食。
南北风味汇合,无所不包。
花城的人喜欢穿着大拖鞋和短裤,下班后就来这里吃点小吃,然后坐在一起聊聊股票,偶尔打牌喝茶。
这里的下午茶是最隆重的,有的花城本地人,下午茶都能吃上三四个小时呢。
没有魔都大城市那样的压力,也没有帝都之城的那种威严。
这里最适合放松的生活,快乐的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