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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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的富足,但是供养的却是一群养不家的蛀虫。当然不是绝对的,四十余个郡守中肯定还有心系大秦郡守。但是能有多少呢?
郡守外,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郡尉同样是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大秦官制郡尉属官有丞,内地诸郡设丞一人、大郡则设两人。边塞诸郡则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辖士史、尉史各两人,掌边塞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均隶属本郡郡尉。
郡尉,统辖的兵卒为大秦军事序列中的郡卒,也就是地方军。
但是,对于每郡该有多少郡卒存在多少地方军,除掉边塞重镇因为防御的需要朝廷有着明确的规定。大多都是有着编制的精锐边军外,内地诸郡的郡卒实在是没有法度可依。
也就是说,大秦对每一郡中应该有多少郡卒根本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郡卒的装备和兵械、训练等等,同样没有任何的律法可依。虽然每郡、每县都有武库。
这些武库,在原本的历史上其实大多都是用来给叛军提供武器和铠甲兵械用了。如果没有叛军的话,估计也会一直烂在武库中。
没有律法可依,也就造成了大秦外重内轻的局面。边塞重镇,拥有着大秦最为精锐的边军,如九原军、陇西军、南海军。
而内地诸郡,却是空虚无比。朝廷没有明令,地方上郡守和郡尉狼狈为奸,中饱私囊,自然不会发大气力招募兵卒,更何况始皇帝在位的后期,除了大规模的征召劳役修筑长城、修筑驰道、修筑骊山皇陵、修筑阿房宫外,就是花费了绝大多数精力去寻找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不老去了。
而大规模的征召百姓服劳役,内地诸郡自然没有多少青壮能够充任郡卒。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种种原因,导致了在原本历史上,随着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反秦的烽火迅速的蔓延至中原各地,内地诸郡根本没有任何的兵力用来弹压这些叛乱的六国遗族,以至于原本的星星之火最终成为覆灭大秦的燎原之势。
如果大秦地方上的郡卒能够有效的压制叛乱,不用等到章邯想要平乱还要释放骊山数十万刑徒来充当平乱大军的话,大秦只需要抽调数部九原边军精锐就能够一举扑灭越烧越旺的反秦火焰,大秦也许根本不会灭亡。
当然,历史没有如果。
郡守,郡尉外,还有个重要的职位,那就是郡监,也就是监御史。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大秦三公九卿,除左右丞相,是金印紫绶、秩万石外,剩余的包括御史大夫、太尉、宗正等等在内的一众府卿都是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章节末尾解释)。
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接受公卿奏事,举劾非法,有时还受命执行办案)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而郡监也就是监御史,这个本身应该是监督各郡郡守、郡尉以及各郡官吏的职位,也在十余年间的时间里,随波逐流,同始皇帝最初制定时的意愿越走越远。
制度本身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执行的方法和人。至少,在胡亥看来,始皇帝首创的监御史监察一郡大小官吏的措施,还是非常前卫和适用的。
大秦郡制除郡守、郡尉、郡监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官职,那就是郡丞。
郡丞,是郡守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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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的富足,但是供养的却是一群养不家的蛀虫。当然不是绝对的,四十余个郡守中肯定还有心系大秦郡守。但是能有多少呢?
郡守外,郡尉掌郡驻军,主管治安、侦缉盗贼。郡尉同样是直辖于朝廷,与郡守相抗礼。大秦官制郡尉属官有丞,内地诸郡设丞一人、大郡则设两人。边塞诸郡则每百里置都尉一人,都尉辖士史、尉史各两人,掌边塞卫戍;关隘之处置关都尉。均隶属本郡郡尉。
郡尉,统辖的兵卒为大秦军事序列中的郡卒,也就是地方军。
但是,对于每郡该有多少郡卒存在多少地方军,除掉边塞重镇因为防御的需要朝廷有着明确的规定。大多都是有着编制的精锐边军外,内地诸郡的郡卒实在是没有法度可依。
也就是说,大秦对每一郡中应该有多少郡卒根本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郡卒的装备和兵械、训练等等,同样没有任何的律法可依。虽然每郡、每县都有武库。
这些武库,在原本的历史上其实大多都是用来给叛军提供武器和铠甲兵械用了。如果没有叛军的话,估计也会一直烂在武库中。
没有律法可依,也就造成了大秦外重内轻的局面。边塞重镇,拥有着大秦最为精锐的边军,如九原军、陇西军、南海军。
而内地诸郡,却是空虚无比。朝廷没有明令,地方上郡守和郡尉狼狈为奸,中饱私囊,自然不会发大气力招募兵卒,更何况始皇帝在位的后期,除了大规模的征召劳役修筑长城、修筑驰道、修筑骊山皇陵、修筑阿房宫外,就是花费了绝大多数精力去寻找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不老去了。
而大规模的征召百姓服劳役,内地诸郡自然没有多少青壮能够充任郡卒。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种种原因,导致了在原本历史上,随着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反秦的烽火迅速的蔓延至中原各地,内地诸郡根本没有任何的兵力用来弹压这些叛乱的六国遗族,以至于原本的星星之火最终成为覆灭大秦的燎原之势。
如果大秦地方上的郡卒能够有效的压制叛乱,不用等到章邯想要平乱还要释放骊山数十万刑徒来充当平乱大军的话,大秦只需要抽调数部九原边军精锐就能够一举扑灭越烧越旺的反秦火焰,大秦也许根本不会灭亡。
当然,历史没有如果。
郡守,郡尉外,还有个重要的职位,那就是郡监,也就是监御史。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大秦三公九卿,除左右丞相,是金印紫绶、秩万石外,剩余的包括御史大夫、太尉、宗正等等在内的一众府卿都是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章节末尾解释)。
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接受公卿奏事,举劾非法,有时还受命执行办案)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而郡监也就是监御史,这个本身应该是监督各郡郡守、郡尉以及各郡官吏的职位,也在十余年间的时间里,随波逐流,同始皇帝最初制定时的意愿越走越远。
制度本身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执行的方法和人。至少,在胡亥看来,始皇帝首创的监御史监察一郡大小官吏的措施,还是非常前卫和适用的。
大秦郡制除郡守、郡尉、郡监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官职,那就是郡丞。
郡丞,是郡守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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