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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纱窗纸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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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薛慎言见过殿下。”
李弘示意薛讷起身,无奈笑道:“听闻今晨弘文馆别院嫌犯樊宁在蓝田投案,本宫甚为欣慰,但是刑部太常伯李卿来本宫这里告状,参你不肯将嫌犯交与刑部,是在包庇疑犯,扰乱办案,你可有什么话说吗?”
李弘知道薛讷不擅与人争辩,故而特命张顺前去唤他,好与他交待清楚,让他早做准备,谁知这么大半日下来,薛讷还是只说了一句:“臣冤枉……”
若非殿中有旁人,李弘真想好好揶揄他两下,但如此关键要紧的时候,他还这般,真是令李弘好气又无奈:“如何冤枉?你倒是说说。”
“我大唐律法有规定,十人以下殁,可在属地办案,弘文馆别院案共殁九人,嫌犯亦是在我蓝田投案,故而由臣来侦破,乃是合理合法,不知有何不妥……”
“胡言!单那法门寺的和尚就死了……死了几个来着?”李乾佑话接得快,反驳之语却没准备好,问旁侧的高敏道。
薛讷这才发现,跟李乾佑来的主事竟然是高敏,只见他拱手一礼,上前两步道:“共七人,加上弘文馆别院事发时殁亡者一共一十六人,我刑部一早便介入了此案之中,此时接手乃情理之中,还请殿下明断。”
“当初案发时,臣去蓝田查案,刑部来的三位主事,便是常主事、肥主事与这位高敏高主事”,薛讷知道高敏与其他刑部主事不同,机敏勤谨,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即便不善说辞,为了樊宁的安危也需得拼尽全力,“彼时臣曾提出,若此案与弘文馆别院案有所关联,则樊宁便不可能是此案的凶嫌,因为那日搜山的武侯根本没有给她作案的时间,故而臣认定,此案另有凶嫌。彼时臣以如此说法,报与刑部各位,最后是如何定案的,不知高主事是否还记得?”
这问题的答案对自己不利,高敏耸肩一笑,佯装不记得。
“太常伯与高主事或许不记得,但薛某记得十分清楚,刑部认为,这两个案子之间或许没有直接关联。连法门寺的主持前来认领这几位大师的遗骸时,刑部亦是如此回答。既然是毫无关联的两个案子,为何要将殁亡的人数算在一起?”
“好”,那李乾佑显然是有两手准备,见此一番说不通,便换了另一番说辞,“不知太子殿下可有耳闻,薛御史幼时曾在那密局阁丞李淳风门下赎业,与嫌犯樊宁乃总角之好。眼下贼人已落网,臣恐怕薛御史会情难自持,为嫌犯开脱。故而臣提请将嫌犯送至我刑部大牢之中,由蓝田县协理。”
“不可”,薛讷分毫不让,据理力争,“眼下案子已有了眉目,只怕要经常提审嫌犯,若是每次都要跑到刑部去,实在太过耽搁时间。臣向殿下保证,必定能在本月底前结案……”
“本月底前?去岁的案子拖到了今年,本官早已无法向天皇天后与太子殿下交待,薛县令如是说,是想要本官的命吗?本官今日便要将那嫌犯带走,请太子殿下秉承国法办事,还臣等一个公道!”
李乾佑强势,薛讷亦分毫不退,李弘沉沉一叹,还没来得及想好如何从中斡旋,忽听那高敏笑着和稀泥道:“太常伯消消气……薛县令案子办了一半,定是不肯半道撒手的。不妨我们定个期限,方才薛县令也说了,案子已有了眉目,便已三日为期,殿下以为如何?”
“三日为期?这是何意?”李弘不解问道。
“殿下,臣提议,三日后,将嫌犯带往京兆尹府,由薛县令与我刑部官员当庭论辩,若是薛县令能当场破案便罢,如若不能,便将嫌犯交由我刑部论处,不知殿下以为何如?”
虽然案情有了几分眉目,但即便不眠不休,也很难在如是短时间内捋青思路。李弘虽然不会查案,却也明白这个道理,只觉得这般令薛讷太过为难,他垂着眼帘微蹙眉心,握着桌案上的玉如意,久久没有回应。
“殿下,臣以为此法合情合理”,李乾佑接口,忽地跪地大拜,语带哽咽之意,似是受尽了委屈,“老臣官拜两朝,主理刑部多年,从未遇到过如此棘手之案,若再不破之,实在是辜负天皇天后与殿下的信任,求殿下怜悯成全!”
这老官竟开始倚老卖老,如是李弘再不答允,便会坐实了偏私薛讷之嫌,与今后愈加不利。薛讷明白李弘的为难,眸中难得有了冷冽决绝之意,上前一步,拱手道:“殿下,臣附议高主事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