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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护资小队(二更求收藏,求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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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其中一个。

  据王晓所说,他是一个特别会来事的人。

  不仅嘴皮子利索,而且他曾经还做过地主家的账房先生。

  因为垂涎地主家小妾的美貌,写了一封情书给她,这封情书很不巧被地主家儿子发现,而且还将此事告知了地主老爷。

  最后李志平不仅被解雇了,还被地主老爷吩咐下人给狠狠打了一顿撵了出来,因为打得太狠,所以导致他的左脚腿骨被打断。

  尽管事情过去了许多年,李志平的腿后面也被及时接上,但自此却是让他的左脚留下了残缺,走路时偶尔能看出跛脚。

  虽然不知道他因为什么原因做了流民,但是他喜欢美人的毛病却是没改。

  王晓在说道美人时支支吾吾的,这让赵飞燕心里咯噔了一下,难不成这个李志平还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

  赵飞燕猜想得确实不错,李志平会参与到侵占她庄园的事件,一部分原因就是图她的色。

  只不过后面因为被赵飞燕那一天狠淚的魔头形象吓到,自此在庄上看到她便绕道走。

  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身边的丫鬟小莲。

  据李志平本人说,小莲像极了他在地主家爱慕的那个女神汪媛媛。

  那天他之所以鬼使神差地答应加入抢占庄园的队伍,完全是因为小莲给他们施粥时露出了跟他女神相似的容颜,这才让他下定决心参与进去的。

  之所以王晓不敢跟赵飞燕提议用这个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色,是李志平的弱点。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谁知道他出去之后会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不回来了。

  按赵飞燕说的,销售这个事最好的去处便是临城,广州一带。

  毕竟她现在所处的乌松镇离的最近的贸易去处便是这两个地方。

  这两个地方相对繁华,贸易往来频繁,自然机会也多些。

  王晓观察了这么多人,按照赵飞燕提的这个条件,只有李志平适合出任她所说的这个“销售”的角色。

  毕竟李志平本身就是粤北人,粤语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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