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叶兰心苏正烨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苏正烨番外二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就红了。

乌鸦捂着肚子笑了一会儿,然后走近了几步,拿起我的菜刀看了一会儿,说,叶老大应该是不收小弟了,我倒是可以收。不过,你得拿个投名状来才算数。

我问,投名状是什么?

乌鸦拿手指头在菜刀上面弹了一下,说,投名状就是,你去找个人,砍他一刀,这把吃过人血的刀带过来给我看。这个投名状我满意了,就收下你。

我问,那当你的小弟能算是归义帮的人么?

乌鸦说,当然算。

刘天诚不放心,躲在我背后怯生生地问,那能天天吃上猪头肉么?

乌鸦又笑了好一会儿,然后说,能,不光是猪头肉,红烧肉香辣鸡啤酒鸭水煮鱼通通都能吃上。

我听见刘天诚在背后咕咚的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捅了捅我,说,那咱们就走吧,去找投名状。

十二岁的我,背着我的菜刀,义无反顾地从芭比士多走了出去,为了猪头肉和红烧肉香辣鸡啤酒鸭水煮鱼,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而很多年后回想起这一天的时候,我觉得可笑,同时又觉得悲哀。

只不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重来,我依然不确定我是不是会后悔那一天的选择。

我和刘天诚从芭比士多出来,乘着夜色,去找我们的“投名状”。那时候年纪小,心里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是非观,一心只想着投名状的事,根本忘记了去考虑自己伤害到一个无辜的人是否正确。

我们埋伏在离芭比士多大概几里地的一处稍微僻静一点的小树林里,学着电视里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的样子,把刀从书包里拿出来,藏在背后,等着行人经过。

先是一行五六个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来,我没敢出去。他们人太多,我俩估计只有挨揍的份了。

又等了一会儿,过来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刘天诚要冲出去,也被我给拉住了。我估量了一下对方的实力,觉得就凭我们两个,即使带刀也干不过他。

这条路上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