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多情如斯木子秦牧森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121章 肚子里死过人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3)页
我和秦牧森之间我说的很客观也跟中肯,我们之间不会存在谁回头谁爱上的问题。

不会有人回头也不会有人爱上,烂账虽然是一笔勾销了,但是那是建立在两个人是陌路人的关系上,如果再在一起,那些结疤的旧伤口又要被从新撕开。

血粼粼的模糊一片很恶心,恶心的不愿前行。

秦牧森懂,我也懂。

微微看着我像是很认真的再说:“木子,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点点头:“嗯,我现在很享受这种日子,虽然很累,虽然有的时候会觉得有些孤独,虽然很贫穷有的时候还会觉得心酸,也会羡慕别人有房子有车能穿得起一件几千块的羽绒服,但是我还是很享受现在这种日子,这种生命里没有秦牧森的日子。”

“这种生命里没有秦牧森的日子?”微微重复了我刚才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没有犹豫很坚定的点头:“是的。”

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到,没有丝毫犹豫说的话或许并非就是自己的真心话,只是当时没有看清自己的心罢了,很多事情,很多感觉,都在潜移默化的发生着改变。

而自己没有察觉罢了。

微微对我微微一笑:“听你这么说,我好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我拍拍微微的肩膀:“祝你好运!”

微微走后,我将门关上,人扩在泛着污渍的门上,心很空前所未有的空。

总觉得在心底的那个黑暗的角落,需要什么东西来填补,空置的让人难受。

我不是文艺女青年,我也不喜欢诗词歌赋也不愿做一个悲天悯人的人,我就是一个为了生计打拼的市井小人,每一分的努力都是期待着自己能够过的更好更好在更好。

当公司的老板,一个90后小伙子与我同龄,年纪轻轻就自己创业很有能力也很有担当的男孩追求我时,我的心乱了,并非是喜欢,就是想尝试下,活了26年,我爱过一个男人,也对一个比我小三岁的大男孩动过心,但是唯独没有正儿八经的谈一场恋爱,那种正常人的正常恋爱然后结婚,然后生子,其实是最适合普通老百姓的,我觉得我需要。

真的需要。

我本来是做好孤独一生的准备了,可是我怕这种孤独,他像是毒药一般,侵蚀着我的五脏六腑。

当晚上下班的时候,看着万家灯火,耳边隐隐约约响着我父亲的话,他说:木子,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要留下什么东西的,人留下的是什么,是孩子,我突然理解了,秦牧森为什么想要个孩子,他不是一个喜欢孩子的男人,却很想要个孩子,并非是简单的要个继承人,就是想自己有一天不再这个世界上了,还有一个人代替着他活着。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需要是牵挂的,无牵无挂说好听的或许叫潇洒,难听的是否就叫行尸走肉呢,没有灵魂。

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我没有一个亲人,我了无牵挂。

我难过了没有个倾诉的人,我开心了没有个能分享的人,之前在德国为什么不这样觉得呢,那时候还沉浸在摆脱秦牧森的巨大喜悦中,那时候我的身边还有陈非,那个让我的心悸动过的大男孩。

陈非,那个男孩现在还好吗?我和他也早就不在联系了,他生在国外长在国外,国外的文化熏陶他不是一个长情的人,但他是个负责的人,我和他从来没有过正式的关系,有的只是那段暧昧不明模糊不清。

我想我需要跟所有普通人一样,从新出发恋爱结婚生子。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们公司的老板,陈宋走到我跟前双手插着口袋对我说:“木子,晚上要不要一起吃一顿饭,你来公司这么久了,我这个做老板的还没请你吃一顿饭呢,给不给这个面子。”

我浅浅的笑了下:“只请我吗,别的新来的同事不请,不怕被人说闲话。”

陈宋被我轻松的语气逗乐了:“那你怕吗?”

我耸耸肩:“为什么要怕,办公室潜规则,会加薪吗?”

陈宋很自然的拿起我的大衣披在我的身上:“加不加薪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没准,公司都得易主。”

我将大衣穿好,拎上包跟他并肩走着,陈宋的车不是什么名车,就是很普通的二二十几万的别克。

车型很大,坐在里面很舒服,我在想这样的经济适用男很不错,或许很适合我,什么时候我也是那种看人要看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