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八:守城心经之严于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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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门前负责早晚警卫的人员,有的站有的坐,分别以年龄大小为次序,早晚值勤时,有功劳和能耐的,居先站上位或坐上座,其余则按次序站坐。官长每隔五天,将那些嬉戏不庄重,喜欢侵犯欺侮别人的卫兵的情况分别予以上报。
所有人士、外来使者入城,一定要拿出凭证。将领外出归来和巡行回来,一定要先派人告知其家属,家属才出来迎接,再向守城主将报告后才返回自家。作为下级要经常体察上级,上级须去哪儿,都要跟随一起去。下级须跟从上级,上级却不必跟从下级。
外来士卒为主人防守及为主人担任守卫,主人也要防备外来士卒。担负城中防卫任务的外来兵卒,假如他们原来所在城邑已被敌人攻陷,尤其要戎备他们,要反复核查他们的名册,不要让同属一个城的人共同防守一处地方。城上掌查台阶的守卫军吏要严格检查凭证,凭证相合才能进入,并慰劳之;凭证不合者,就将其扣留,并报知守城主将。
晚上时,大鼓设置在主将的大门之内。在黄昏时,派出骑兵和使者拿着命符去传令关闭城门,使者必须手执令牌。黄昏时刻以鼓为号令,击鼓十下,所有城门路亭一律关闭,不让通行,对要通行者要先抓起来问明要通行的原因后再按罪行事。早晨时,打响大鼓放行,所有管城门的官吏自官署拿出钥匙,开完门后再交还钥匙。有特别符节凭信的人不在此禁之列。敌人前来进攻,城楼上击鼓五次,又向四周击鼓,有小鼓应和,表示各营队已响应城鼓。小鼓响了五下之后才集合的,斩首。有令必行,同时,号令一发出,立即派人随着省察号令可行与否。口号要注意,夜晚有联络的口号,口号不合的,处斩。
制定戒严章程标题,在街道,大路台阶和城门上张帖公布,使往来行人都能看到从而照章行事。
所有那些谋杀和伤害自己上级的官兵和百姓,一律按谋反罪处置;若能捉拿到谋杀长官之人者,赏金二十斤,并可免除处罚。越出职权范围擅自乱拿乱取,和滥用职权办非法之事的,砍头。一切擅自闯入其它区域的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由所在的都司空和侯将其拘留,由侯报告守将;不将其拘留而擅自放人的,杀头。能捉拿一个谋反、出卖本城军政机密或越墙投敌的人,给予特权凭证,将来可以赦免两次死罪或判城旦罪四次。翻越城墙抛弃父母离开的,该人的父母、妻子、儿女……
全数查报百姓家的木材、砖瓦、石头等物的数目,登记其长短和大小。应查报而没有查报的,官吏问罪。所有居住在城里的官吏、士兵和百姓,要同他们的邻居结成联保联防,邻居犯罪而不知也有罪。如能亲自捉拿住犯罪人或将其报告给官府,都予以奖赏。不是联保联防内部的却了解到该联保组的犯罪活动而报告给有关官吏,都加倍给予奖赏。
‘令’负责城外守卫任务,守城主将担任城内的防守职责。令、丞、尉等官,其部下有人逃跑,如果抓回俘虏的人数与逃兵数相当,那么功罪可以两消;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十个的,令、丞、尉各减爵位两级;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一百的,令、丞、尉就须被撤职罢官,充作兵士,担负防守。抓来抵挡罪过的一定要是从敌军抓来的俘虏才算数。
征募百姓的财物和粟米的,如百姓想交换种种器具,可按平价予以交换。城里居民的朋友或相识、兄弟有罪的,即便他们不在本城内但想用粟米物财赎罪出去的,法令都许可。上下传话的人员如此安排:每隔十步派一人,滞留或失职没传达到话的,要杀头。凡是可以便利办的事情应赶紧用书面向守城主将报告。官吏、兵士和百姓有要向上进言的,紧急通过传言人报知,官吏滞流或不代为传达的,要问杀罪。各县的豪杰、谋士、在家居住的大夫官员及人品忠厚的百姓人数,各县都要统计上报。
官府、城下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参加左邻右舍的火灾联防。失火烧了自家或漫延到了别人的家,都要判罪。凡是仗势以强凌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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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门前负责早晚警卫的人员,有的站有的坐,分别以年龄大小为次序,早晚值勤时,有功劳和能耐的,居先站上位或坐上座,其余则按次序站坐。官长每隔五天,将那些嬉戏不庄重,喜欢侵犯欺侮别人的卫兵的情况分别予以上报。
所有人士、外来使者入城,一定要拿出凭证。将领外出归来和巡行回来,一定要先派人告知其家属,家属才出来迎接,再向守城主将报告后才返回自家。作为下级要经常体察上级,上级须去哪儿,都要跟随一起去。下级须跟从上级,上级却不必跟从下级。
外来士卒为主人防守及为主人担任守卫,主人也要防备外来士卒。担负城中防卫任务的外来兵卒,假如他们原来所在城邑已被敌人攻陷,尤其要戎备他们,要反复核查他们的名册,不要让同属一个城的人共同防守一处地方。城上掌查台阶的守卫军吏要严格检查凭证,凭证相合才能进入,并慰劳之;凭证不合者,就将其扣留,并报知守城主将。
晚上时,大鼓设置在主将的大门之内。在黄昏时,派出骑兵和使者拿着命符去传令关闭城门,使者必须手执令牌。黄昏时刻以鼓为号令,击鼓十下,所有城门路亭一律关闭,不让通行,对要通行者要先抓起来问明要通行的原因后再按罪行事。早晨时,打响大鼓放行,所有管城门的官吏自官署拿出钥匙,开完门后再交还钥匙。有特别符节凭信的人不在此禁之列。敌人前来进攻,城楼上击鼓五次,又向四周击鼓,有小鼓应和,表示各营队已响应城鼓。小鼓响了五下之后才集合的,斩首。有令必行,同时,号令一发出,立即派人随着省察号令可行与否。口号要注意,夜晚有联络的口号,口号不合的,处斩。
制定戒严章程标题,在街道,大路台阶和城门上张帖公布,使往来行人都能看到从而照章行事。
所有那些谋杀和伤害自己上级的官兵和百姓,一律按谋反罪处置;若能捉拿到谋杀长官之人者,赏金二十斤,并可免除处罚。越出职权范围擅自乱拿乱取,和滥用职权办非法之事的,砍头。一切擅自闯入其它区域的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由所在的都司空和侯将其拘留,由侯报告守将;不将其拘留而擅自放人的,杀头。能捉拿一个谋反、出卖本城军政机密或越墙投敌的人,给予特权凭证,将来可以赦免两次死罪或判城旦罪四次。翻越城墙抛弃父母离开的,该人的父母、妻子、儿女……
全数查报百姓家的木材、砖瓦、石头等物的数目,登记其长短和大小。应查报而没有查报的,官吏问罪。所有居住在城里的官吏、士兵和百姓,要同他们的邻居结成联保联防,邻居犯罪而不知也有罪。如能亲自捉拿住犯罪人或将其报告给官府,都予以奖赏。不是联保联防内部的却了解到该联保组的犯罪活动而报告给有关官吏,都加倍给予奖赏。
‘令’负责城外守卫任务,守城主将担任城内的防守职责。令、丞、尉等官,其部下有人逃跑,如果抓回俘虏的人数与逃兵数相当,那么功罪可以两消;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十个的,令、丞、尉各减爵位两级;逃兵数超过所俘敌兵数一百的,令、丞、尉就须被撤职罢官,充作兵士,担负防守。抓来抵挡罪过的一定要是从敌军抓来的俘虏才算数。
征募百姓的财物和粟米的,如百姓想交换种种器具,可按平价予以交换。城里居民的朋友或相识、兄弟有罪的,即便他们不在本城内但想用粟米物财赎罪出去的,法令都许可。上下传话的人员如此安排:每隔十步派一人,滞留或失职没传达到话的,要杀头。凡是可以便利办的事情应赶紧用书面向守城主将报告。官吏、兵士和百姓有要向上进言的,紧急通过传言人报知,官吏滞流或不代为传达的,要问杀罪。各县的豪杰、谋士、在家居住的大夫官员及人品忠厚的百姓人数,各县都要统计上报。
官府、城下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参加左邻右舍的火灾联防。失火烧了自家或漫延到了别人的家,都要判罪。凡是仗势以强凌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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