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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巧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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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我想组个厨娘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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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荷有自己的一番考虑,她想着把包办酒席做成一桩生意,那么自然要有一个负责人。

  自己的娘亲还有李婶都有些太过老实了,让她们做事情那没得说,但是要让她们联系业务,恐怕不得行。

  虽说他们家跟老林家分了家,但终究是打断胳膊连着筋,再说他们家也欠二房的人情。

  如果林欢儿真的有这个心,倒是可以交给她来做。

  她性子活泼,而且年轻,学东西也快。

  以后还可以当成是嫁妆,就算是嫁到婆家去,有这个本事也不至于被人看低了。

  林小荷现在有些喜欢这个时代了,虽然有一定的规矩,但却绝对没有女人不能抛头露面这种说法。

  没有程朱理学的古代,是开放的,想想盛唐时期,那叫一个开放,女人能当皇帝,能当官,也可以说是拜盛唐风气所赐。

  现在基本上都是一些道德层面上的约束,女人也是可以出去做事情的。

  “我活了这么大,从来没想过猪头可以这么吃。

  大虎哥咱们以前杀猪都是整个猪头蒸一下,用来祭祖先,根本没人吃那个。

  没想到这东西能拆下来这么多好肉。

  而且我感觉这猪头肉比五花肉都要解馋,用来喝酒最好了。”

  林大虎听了李有田的话,也是很赞同。

  “是啊,你看这猪尾巴,做好之后真的是劲道。这猪鼻筋,小荷说是从鼻子里抽出来的,要在以前,我真的是不敢想象。”

  林小荷笑道“猪身上能吃的可不指这些,大排,小排,里脊,下水,尤其是肥肠。

  不过这次买回来的那些零碎的小东西都没有,猪肝能够明目养血,对了猪血也是一道好菜。”

  林小荷说起这些滔滔不绝,众人听了无不叹服。

  李天成摇头晃脑的啃着猪蹄“姐姐之前说世事洞明皆学问,看来诚不欺我。

  没想到一头猪都有这么多讲究。”

  “所以啊,让你平日里留心生活中的细节,你要是能弄明白了,不用读书也能成为一代文豪。

  书本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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