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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恶贼赵期昌张祖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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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法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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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还没完成,那只能在与通州文武进行一次会议。

忙碌一天行期那么紧张,一起吃饭时再解决政务,也就顺理成章了。这也是陈其学敢理直气壮搞宴会,邢一凤也无避嫌的原因所在。

那么,这场宴会性质自然不是赵期昌口中的不正义行为,而是一场为解决政务而不得不开办的宴会。

现在赵期昌还能说什么?

缓缓点着头:“原来如此,是晚辈唐突了。”

见赵期昌肯服软,邢一凤猛地送了一口气:“不,金吾过谦了。事前,本官未向金吾言明才有此番误会,事情根由在本官这里。”

说着搓搓脸,一副强打精神的模样:“若金吾这里再无旁的问题,本官这就入京。”

赵期昌摇摇头,问:“雉山公,不知晚辈何时能入京?晚辈师尊、师叔皆在京中,于情于理赵某也该拜谒太子殿下,尽尽人臣本份才是。”

严格意义上来说,赵期昌跟邢一凤不是一个体系的,这个体系不是文武之别,而是组织关系隶属上。

赵期昌以及整个太子亲军都督府上下成员,都是太子的属臣,而不是嘉靖的。

硬要抠法理,太子是皇帝的臣子,而赵期昌等人则是皇帝臣子的臣子。

与这个道理一样的还有各藩王府王府官员,这些藩王入京时举行宴会,藩王的王府官员是以王臣的身份跟随藩王赴宴。

哪怕王府的王臣选拔、委任、晋升大权握在吏部,可法理上王府官员就是藩王的臣子。藩王是皇帝的臣子,王府官员是皇帝臣子的臣子。

在中央集权的大一统朝代里,应该不会闹出这种法理上的混乱问题。

可这是大明朝,国初边防全靠边境藩王的大一统朝代!

国初时藩王高度自治的制度,别说王府官员,就连地方文武也有弹劾、任免乃至是诛杀大权!再加上后来断断续续不彻底的削藩政策,就闹出了这种法理上的矛盾错误。

即,明明是中枢委任的官员,法理上却不是皇帝的臣子!

当情理、法理、事实情况三者之间不协调,必然会存在根本上的问题。

就比如现在,削藩不彻底,导致王府官员、藩王、朝廷、皇帝四者之间存在极大的行政资源浪费。

毕竟法理确定了君臣主从关系,藩王若收服王府官员,那再闹出一场宁王之乱也不足为怪。

法理、官制上赵期昌都是太子的臣子,那赵期昌奉太子的命令攻打皇宫,不论成败,赵期昌都不会戴上叛逆主谋的帽子,撑死就是个重要的从犯。

而一个恐怖的问题在于太子病重,当这位法理上的君主病逝后,东宫无主,偏偏东宫亲军编制又存在,那这种尴尬的时候已经由不得赵期昌选择何去何从。

到时候的他,必然处在一种难以猜测的不利地位中。

为了避免这一切,越早入京,越早通过蓝道行的威望影响嘉靖,将李时珍给揪出来拎到京师来……保住太子的命,才能避免各种想得到,想不到的尴尬问题。

如果今后裕王继位,又会怎么看他这个前太子属臣?

造反?如果没有必要,没人会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