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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章 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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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婉薇进书斋时行得谨慎,出书斋时更是万分小心。待躲了一路的丫鬟婆子回到紫薇园时,贴身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

脸色白的如窗外的新雪一般,一抹额头,全是细汗。

屈妈妈不知木婉薇出去做什么,见她这副心惊胆颤的模样,忍不住问木婉薇去了哪里,怎么会吓成这副模样。

这种事情。木婉薇哪里敢说?她紧咬着牙关,连连摇头,只说在梅林里被两只觅食的鸟惊到了。

秋锦将沏好的茶递给木婉薇,直笑她胆子小,竟然能让鸟吓成这样。

木婉薇牵强一笑,将温热合适的茶一口气喝进腹中后,感觉心中有底。只是藏在宽大袖摆里的手还在微微发抖,脚底一个劲儿的冒寒气。

犹豫了许久。她稳着声音对屈妈妈问道,"屈妈妈,七出……"

木婉薇也算是熟读《女德》《女论语》了,可她依旧不敢确定那封休书上所写的东西。

七出其三。其条。

如果她没有记错,七出其三,是淫。七出其四,是妒。

屈妈妈正在收拾木婉薇脱下来的披风,雪白的狐狸毛上,不知为何沾染了一抹墨黑。听到木婉薇的话,她诧异的问道,"姑娘,您问这个做什么?"

木婉薇没有回答,屈妈妈犹豫了一下,还是正着神色将七出之条讲了一遍。

七出,一,不顺父母、二,无子、三,淫、四,妒、五,有恶疾,六,口多言、七,盗窃。

女子嫁夫为妻。只要犯了其中一条,便可被夫家休弃。

不过,也不是绝对。对应七出之条的还有一个三不去。

一,有所娶而无所归。妻家家族消逝,被休弃后无家可回者,不可休弃。

二,与更三年丧。妻进门,为公婆守丧三年者,不可休弃。

三,前贫贱而后富贵。指男子娶妻前贫穷,但后来富贵了。

"按着七出之条,三太太就犯了其中的无子和恶疾。可三老爷却没有休弃她,是因为三太太进门后,曾经给过世的曾太太守过三年丧。不过到底是无子,不然三老爷也不会正大光明的娶平妻了。"屈妈妈一叹,又道,"这休妻,也是要顾及着脸面的。就算是犯了七出之条,休书上也是含蓄的写,'念多年情份。不忍明言'。少有写明犯了第几条,有何恶端的。如果真那样写,不是男主是个不晓事理的莽夫,就是其妻,实在是罪行过重,气愤难当。"

木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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