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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球后祖宗摊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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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我还是小祖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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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来全不费功夫?

  盛一南拎起野兔的耳朵递给孔芳华。

  盛家饭桌两个星期都难见到一样荤菜。

  孔芳华眼睛冒出两叠兔肉,恍若闻到了肉香,下意识吞了吞唾液。

  他家男人找几天,都找不到一根兔毛,小祖宗一出马,就是两只兔子。

  她喜出望外地感叹,“小祖宗在天显灵,”意识到不对劲,立马改口,“在地显灵。”

  盛一南总觉得怪怪的。

  盛地脸上也挂着笑,“咱们回去吧。”

  他是个知足常乐的主。

  “再抓点别的,”上山一次很辛苦,还多蚊虫。

  盛一南不大了解这片区域,能抓几只鸟也是可以的。

  孔芳华想小便,钻进一处杂草队里,刚脱了裤子,余光瞥见一坨黑色带毛的肉冲过来。

  “啊啊啊!!!救命——”

  孔芳华一边穿裤子一边跑出来。

  “快跑,有野猪!牙齿辣么长,”她被吓得一惊一乍的,比划着双手,莫名有点搞笑。

  盛一南拉住她胳膊,“多大?”

  “很大很大,”孔芳华智商掉线了,拉着盛一南跑,“马上就追上来了,小祖宗,咱们快跑。”

  常言道“一猪二熊三老虎”,意思是野猪的杀伤力最大。

  盛地提着两只兔子也跑起来。

  盛一南停下脚步,“带上野猪吧。”

  她口气很淡,像是在说今晚煮大白菜。

  “小祖宗,那是野猪!攻击起人来,比老虎还要猛,”孔芳华急得快哭了。

  “可不是,你胳膊还没那野猪的牙齿粗。”

  那野猪少说也有一百多斤,浑身的肌肉透着力量。

  “你们走远点,别被误伤了,”盛一南摸出从盛伟明那把刀。

  盛地拦住她,刚张嘴要说话,盛一南就让他唱首歌来听听。

  这情况是唱歌的时候吗?

  小祖宗的要求,他不敢不听。

  孔芳华算是盛家最胆大的人了,此刻都捂着脸不敢看。

  盛地也不敢看,用方言唱了一首咸蛋村的村歌。

  小祖宗才醒来不久,又得要去了。

  这念头一出,盛地声音染了哭腔,唱得越发难听了。

  歌声无法掩盖打斗声,野猪嚎叫声石破天惊。

  一道滚烫的热血飙到盛地脸上。

  他双腿一软,晕倒在地。

  孔芳华浑身抖成帕金森,只祈求盛一南不要死得面目全非,僵硬扭头去看。

  这么一看,整个人卡壳了。

  远处,原本壮实的野猪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脖子上有一道血痕。

  盛一南立在中央,浅蹙着秀眉,她脸上沾了血,显得有些邪肆。

  没受伤?

  短短几分钟就干倒一头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