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原来自己是个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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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想被吓一跳,扭头对着门板吐槽了一句:“有病吧。”再回过头来的时候,其他四人笑疯了。
公屏上还有他们的聊天。
姜文卓(无浆靠浪):“我落伍了?保姆现在都住雇主家的?”
姜文武(腿毛性感):“制服诱惑,想哥好那一口。”
余阳(帅得惊动上帝):“那妹子身形娇小,我老婆说可爱。”
朱宁(挖鼻屎弹你):“身娇体小易推倒,可爱即正义!”
程想(指尖有薄茧):“衣冠禽兽,都给我滚犊子!”
今晚是没法玩了。
他退出游戏打开word文档。
忽然间,他想起来女孩刚才的装扮——白色板鞋,黑色工装裤和黑色无袖衬衫还有黑色帆布包,还戴着那副丑到爆了的黑边眼镜。
这熟悉的装扮,嘶,莫非女孩又出去街头卖艺了?
~
车水马龙,行人熙攘。
黄金时间20:07分,紫薇路。
连好蓝牙音箱,郁香对着手里的麦克风试了试声儿:“喂喂。”
有不少行人慢了慢脚步,好奇地看了两眼之后又继续往前走。
她所在的这里,是紫薇路最繁华的路段,音乐一出,就有三三两两结伴同行的人们开始驻足。
她随机播放了一首:《天梯》
——
我情愿为了爱竭尽所有
擦掉尘世间漫长的忧愁
开扇窗口在风雨散尽后
再牵着你踏天梯看宇宙
谁曾经让承诺覆水难收
曾经在夜阑人静时蓦然回首
才发现爱
早早遗落黄昏后
——
女孩的嗓音比较特殊,是属于少见的那种沙哑,低沉的音色,但听起来又特别的干净悦耳。
程想来时,她正唱到这首歌的高潮部分,脑袋往后微仰25度,闭着那双漂亮的大眼,眼镜遮住了她脸上露出的大部分情绪。
其实他一直不明白,女孩长得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成是“精致版的芭比娃娃”,但是女孩每次出来唱歌貌似都会刻意地把自己乔装打扮一番,好像……在害怕。
她垂在身侧的手,手指轻轻点击着裤缝,应该就是证明。
一曲终了。
听众纷纷鼓掌。
女孩立刻低头看手机,大概是在切换下一首歌。
人群中有一两个上前打赏,还有一个小姑娘送上一根棒棒糖。
他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裤兜,自人群中退出,去了街道边的商店,买了两瓶水,扫码付了112元;他再次回到人群中,在她闭上眼睛轻轻哼出歌词之后,将其中一瓶水放到音响旁边的地上,再把倒换的一百元钞票放进她面前的方形盒子里。
他又退回人群之后,仰仗自己的身高,做一个认真的听众。
他喜欢听她唱歌,似乎是一种突然乍现的喜好。
他承认,活了这么多年从没觉得自己对声音有偏执,而等这种声音闯入自己的世界中时,才幡然觉悟,啊,原来自己是个声控啊。
然而美妙的时景不长。
女孩唱到第三首歌的时候,不远处有异声入耳,是几个男生凑成的乐队,很多人都围了过去。
女孩唱完这一首就结束了。
毕竟她的声音,在这片嘈杂的环境和重金属的掩盖之下,实在是听不出任何优势。
女孩收拾好东西,随着人群往乐队那边去,程想也跟了过去。
乐队的乐器很丰富,贝斯键盘吉他架子鼓什么的,与女孩只有蓝牙音响和麦克风的寒酸比起来,不知高档了多少倍。
程想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水,看到女孩拿出手机给乐队拍照。
晚风拂来,他转身离开,闻到自己身上偏重的花露水香味,蚊子太多了,还是快点回家吧。
当天晚上临睡前,他点开微信,果然看到女孩发的朋友圈,但不是乐队成员,而是乐器。
——【“这配置,赞了!”】
程想被吓一跳,扭头对着门板吐槽了一句:“有病吧。”再回过头来的时候,其他四人笑疯了。
公屏上还有他们的聊天。
姜文卓(无浆靠浪):“我落伍了?保姆现在都住雇主家的?”
姜文武(腿毛性感):“制服诱惑,想哥好那一口。”
余阳(帅得惊动上帝):“那妹子身形娇小,我老婆说可爱。”
朱宁(挖鼻屎弹你):“身娇体小易推倒,可爱即正义!”
程想(指尖有薄茧):“衣冠禽兽,都给我滚犊子!”
今晚是没法玩了。
他退出游戏打开word文档。
忽然间,他想起来女孩刚才的装扮——白色板鞋,黑色工装裤和黑色无袖衬衫还有黑色帆布包,还戴着那副丑到爆了的黑边眼镜。
这熟悉的装扮,嘶,莫非女孩又出去街头卖艺了?
~
车水马龙,行人熙攘。
黄金时间20:07分,紫薇路。
连好蓝牙音箱,郁香对着手里的麦克风试了试声儿:“喂喂。”
有不少行人慢了慢脚步,好奇地看了两眼之后又继续往前走。
她所在的这里,是紫薇路最繁华的路段,音乐一出,就有三三两两结伴同行的人们开始驻足。
她随机播放了一首:《天梯》
——
我情愿为了爱竭尽所有
擦掉尘世间漫长的忧愁
开扇窗口在风雨散尽后
再牵着你踏天梯看宇宙
谁曾经让承诺覆水难收
曾经在夜阑人静时蓦然回首
才发现爱
早早遗落黄昏后
——
女孩的嗓音比较特殊,是属于少见的那种沙哑,低沉的音色,但听起来又特别的干净悦耳。
程想来时,她正唱到这首歌的高潮部分,脑袋往后微仰25度,闭着那双漂亮的大眼,眼镜遮住了她脸上露出的大部分情绪。
其实他一直不明白,女孩长得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成是“精致版的芭比娃娃”,但是女孩每次出来唱歌貌似都会刻意地把自己乔装打扮一番,好像……在害怕。
她垂在身侧的手,手指轻轻点击着裤缝,应该就是证明。
一曲终了。
听众纷纷鼓掌。
女孩立刻低头看手机,大概是在切换下一首歌。
人群中有一两个上前打赏,还有一个小姑娘送上一根棒棒糖。
他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裤兜,自人群中退出,去了街道边的商店,买了两瓶水,扫码付了112元;他再次回到人群中,在她闭上眼睛轻轻哼出歌词之后,将其中一瓶水放到音响旁边的地上,再把倒换的一百元钞票放进她面前的方形盒子里。
他又退回人群之后,仰仗自己的身高,做一个认真的听众。
他喜欢听她唱歌,似乎是一种突然乍现的喜好。
他承认,活了这么多年从没觉得自己对声音有偏执,而等这种声音闯入自己的世界中时,才幡然觉悟,啊,原来自己是个声控啊。
然而美妙的时景不长。
女孩唱到第三首歌的时候,不远处有异声入耳,是几个男生凑成的乐队,很多人都围了过去。
女孩唱完这一首就结束了。
毕竟她的声音,在这片嘈杂的环境和重金属的掩盖之下,实在是听不出任何优势。
女孩收拾好东西,随着人群往乐队那边去,程想也跟了过去。
乐队的乐器很丰富,贝斯键盘吉他架子鼓什么的,与女孩只有蓝牙音响和麦克风的寒酸比起来,不知高档了多少倍。
程想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水,看到女孩拿出手机给乐队拍照。
晚风拂来,他转身离开,闻到自己身上偏重的花露水香味,蚊子太多了,还是快点回家吧。
当天晚上临睡前,他点开微信,果然看到女孩发的朋友圈,但不是乐队成员,而是乐器。
——【“这配置,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