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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教书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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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县令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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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教学生养鸡,玷污了书院这一高雅的地方。”

  “我说的可有错?”县令反问付子莘。

  “律法没有规定女人不能开书院,也没有规定不能收女学生。男女同班上课,皆为学习,是为教育。我四方书院可是经官方认可的上过册的书院,京城各大书院都承认的,我想并不存在大人您说的这种问题。”

  付子莘决定做这件事的时候,律法的本子被她研究透了,她挑战的不过是世俗偏见,可不包括国法。

  “那你教学生养鸡又怎么说?”县令自己也知道,他列的罪状没有律法支撑,实际上并不能做出实际的惩罚。

  魏朝重法,执行严苛,条目之细,凡判案必有根据。

  “我四方书院不仅要请人教学生养鸡,还要教他们种田、制糖、学医、刺绣......大人不妨见识放高一些,书院教的可是实实在在的技术,这是为我们魏朝培养人才。”

  “培养会养鸡的人才吗?”这是县令听到的最大的笑话。

  付子莘懒得解释,国家发展又不是只靠上层当官的,“律法的条款我都很熟悉,大人列举的证据似乎不能证明我有伤风化。”

  他要么换个罪由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要么把她放了。

  “但你确实破坏习俗,有伤风气,特别是坚持教学生养鸡,严重影响到书院整体的风评,本官命你即日起关闭四方书院,否则——”

  “否则怎么样?”

  “那就判你入牢三个月。”由于确实没有根据,只能从社会习俗风气来考虑,而这类案件则需要由审案的人斟酌量刑。

  县令知她懂法,不能乱判,只能小惩一番。另外她肯定不能吃苦,在牢里待不下去,到时会自己主动来求他。

  无论如何,他的任务是完成了,四方书院很快就会关闭。教训付子莘,就让牢里的人来做。

  “书院有教育的自由,我教学生养鸡又有何错误?”养殖业有很多学问的。

  “学生到书院读书,学的是智慧,是为了明理。”县令不明白她为什么执着于养鸡。

  “然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付子莘反驳。

  “你.......养鸡难道就能做到了?”县令睁大眼睛,瞪了付子莘一眼。

  付子莘摇头,然后又点头,“只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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