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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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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长乐坊,得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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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仙王之尊,威名无边,陆大郎的心气,便也高了起来。

  这一世,怎么着也得比重生前混得更好吧?

  “小兄弟,见好就收吧,普通的练气境散修,一个月也就挣百十来个灵砂,穷的连屌丝三件套都穿不起!”

  伙计帮腔。

  所谓屌丝三件套,便是索灵法衣、清醒束带,神行步履这三件最基础,最廉价的低端灵装。

  其中索灵法衣,提供初级防护,价值八十灵砂,清醒束带,避免一些神魂法术侵扰,值五十灵砂,而神行步履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让奔跑速度提升一些,便宜到凡人中的那些行脚商人都买得起。

  毕竟走得快,遇到了劫道的匪徒,也能跑的掉。

  因为廉价到在凡人世界也家喻户晓,再加上价格数目,这三件灵装也各自有了绰号,分别为索八、清五、崴脚履,合称屌丝三宝。

  当然,对于凡人来说,还是极其昂贵的,可以做传家宝。

  “我不卖了!”

  陆安之没有犹豫,右手一伸:“灵果还我!”

  “凡人……”

  主事还要再说,一道略显沙哑的女声打断了他。

  “永寿堂什么时候也开始强买强卖了?对方还是个凡人,你的脸呢?”

  陆安之回头,便是一阵眼晕。

  大!

  实在是太大了!

  说话之人是从药室走出的一位女子,大概二十七、八岁,鹅蛋脸,没有化妆,但是素颜依旧美艳动人,不过没人会注意她的容貌。

  因为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时间,视线便会不由自主的落在她的胸前。

  太伟岸!

  太巨大了!

  简直像是把两大大木瓜,一左一右,塞到了胸前的衣服里。

  女子每走一步,大木瓜都颤颤巍巍,仿佛要掉出来似的。

  “老板娘,你要管我们永寿堂的事?”

  主事虽然称呼的是老板娘,可话语中满是轻蔑,因为这个女子是一个散修,境界不高,才炼气大乘而已,在二心桥街经营着一家杂货店,以此为生。

  女子没有回答,而是冷着脸,直接念了一句诗号!

  “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嚯!

  药堂里的修士们,听到这句定场诗,都开始叫好起哄。

  在修真界,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念诗号就是要动手的前兆,也算是一种自报根脚!

  告诉对方,惹不起,就赶紧滚。

  摩娑素月,人世俯仰已千年,

  鸿鹄再展,天地尽揽唯心安!

  这是小仙州顶级豪门鸠摩宫的定场诗,这是一个全是妖修的宗门,出了名的好斗,嗜杀!

  所以它家的定场诗也格外的有威慑力,等闲的散修,是决计不敢惹的,听到就会怂。

  不过老板娘这句,显然是自己写的。

  当然,个人修士,也可以有诗号,但如果战绩不够彪炳,就会成为笑话。

  比如现在。

  “哈哈,就凭你?白月蘅,你是要笑死我吗?”

  主事余沧山皮笑肉不笑:“真以为我是吃素的呀,老子馋你这对柰子很久了,信不信老子明天敲你闷棍?”

  陆安之皱眉,实锤了,这家伙绝对是个妖修,因为只有妖修,才会这么肆无忌惮,随心所欲。

  “来呀,你当我白月蘅是吓大的呀?”

  老板娘一撸袖子,便准备干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