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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闪婚,我的老公是首富安小兔唐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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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章 我们以前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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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回地快步往酒店外面走。

那个男人恶狠狠地瞪了翊笙一眼,骂骂咧咧地跟在繁歌后面,似乎不能接受繁歌炒了自己鱿鱼的行为,非要繁歌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

翊笙微眯眼睛看着繁歌的背影,感觉衣服被扯动了下,他回过神,看到温平笙不知何时走到自己身边了。

“繁歌挺好说话的,我表明想感谢她救了你的念头后,说她应该休养一段时间,她就说她月薪十万欧元,还问我觉得她该休养多久,我认为你的命挺值钱的,就给她转了一年薪水的钱,当是她救你的谢礼,她欣然接受了。”翊笙简单地把事情的始末说了一遍给她听。

“那回去我再把钱还给你。”温平笙说道。

他们还没结婚呢,就一下子花他这么多钱,挺不好意思的。

她觉得能用钱来还救命之恩,挺值得的,毕竟人情可比钱还要难还多了。

“平笙,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了,不要事事都跟我分得那么清楚;钱在我的银行账户里,不过就是一串数字罢了,如果我是一个人的话,肯定这辈子都花不完那些钱,我现在想赚钱给你花,是想让你开心的,你跟我算得这么清楚,那我赚的钱就没意义了。”翊笙一副散财童子的架势,语气严肃认真地说。

“我不是怕别人要是知道了这事,觉得我占你便宜吗?好好好,我不提这事了,走了安男神,我们回慕尼黑了。”

温平笙边哄着他,边挽着他的手臂离开酒店。

坐在车上。

想到翊笙对待繁歌的态度,温平笙心生一丝莫名的危机感。

她闲聊地问,“翊笙,那个叫繁歌的女子,我不是指刚才那个,而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繁歌,你喜欢过她么?”

听他说了挺多他以前的事,她大概知道翊笙以前的生存环境有多艰难险恶,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喜欢上一个人的话,应该挺刻骨铭心的。

温平笙有些害怕她跟翊笙之间的恋情,因为繁歌的出现,然后会演变得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