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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观澜秋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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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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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背篼里还装着野兔,虽然没有打到野猪,这些野鸡和野兔也足够众人吃了。

每个人至少能够分两斤肉。

对此,跟着陈观澜前来的各位,对他佩服得不得了。

“野鸡杀手!”

“不,应该是野兔杀手。”

“你们怎么学语文的?野鸡是禽类,野兔是兽类,综合起来就应该是禽兽杀手!”

“玛德,陈政铭你才是禽兽杀手,不,你是禽兽不如。”

“嘿嘿,我本来就不如你啊。”

笑闹着往回走,陈观澜见到生长着的大片洋姜,瞪大了眼睛道:“我了个去啊,这是亮瞎了我的钛合金狗眼,这么多洋姜,大家快挖,能装多少装多少,这可好吃了。”

“在外面,想吃这东西,还不一定能够吃得到呢。”

洋姜炒肉味道特别美,甜滋滋的,陈观澜想着想着就有些馋了。

孩子拳头大的根茎被挖了出来,大家都觉得极为兴奋,陈观澜觉得回去栽种一些,到时候自然就会生长出一大片来。

陈士林都没有见过洋姜,这些年村里都没多少人种植。

而胖子根本都没有吃过,袁人杰和唐紫川倒是知道洋姜,若非陈观澜提醒,他们根本就没有认出来。

他们将这一大片洋姜的生长地带都祸害了,每个人背着十几斤的洋姜,乐颠颠的往金光洞的方向走去,即便热得汗流浃背,也不觉得辛苦。

“我觉得,老陈在大山里生活,绝对比其他人过得滋润。”

“废话,我要是认识这么多东西,有着他那么牛笔的身手,我也能过得滋润。”

“所以,人比人气死人,你们千万不要拿我和你们对比,那样你们会备受打击的。”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老陈,你飘啦。”

“不,我只是自信罢了。”

“哈哈,我又发现好东西了,今晚你们可真有口福啊,这是地蚕子。”走在水边,见到长在湿地中那大片的植物,陈观澜觉得幸运之神好像特别照顾他。

这地蚕子,也是许多年都没有吃过了,嗯,地蚕子也叫宝塔菜,是植物的根茎,看起来就像小型的宝塔,或者珠子窜起来似的。

挖出来,就在水里清洗干净,一颗颗地蚕子玉润雪白,如同蚕宝宝,看起来特别的可爱。

“这东西我听都没有听过,更是第一次见到啊。”胖子觉得今天太神奇了,太长见识了。

“它不仅仅是食材,更是一味药材,能祛风除湿,清热解毒,用来炒菜的话,味道甘甜,非常可口。”袁人杰在一旁轻笑着。

陈观澜老高兴了,一路上咧嘴笑着,这下子,还能给自家地里栽种些,以后每年都能够吃到新鲜的地蚕子了。

回到金光洞的时候,已经五点过了,唐妈妈她们在林子里寻找了不少蘑菇,捡了很多的木材,将水都烧好了。

还好陈观澜在外面就将野鸡和野兔开膛破肚,收拾了干净。

“好,咱们开始准备晚餐了。”陈观澜把围腰穿上,拿着菜刀,进入了战斗状态。

诺诺就拍着小巴掌,咯咯的笑着:“粑粑,吃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