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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指就是十年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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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页
上这心疼这点损失了,毕竟从今天开始劳资就要咸鱼翻身了,这区区一二十块钱算个屁啊!

  尽管两个人简单的协商,最终达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

  老王利用未来的巨大优势,先帮助王子骞咸鱼翻身走上人生巅峰,然后王子骞再反哺回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毕竟老王相较王子骞来说优势显著,不至于说到了降维打击的地步,但是肯定反过来那要困难无数倍——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探讨,比如说因为两个时空钞票大肆流通本身存在隐患,可能得换成其他的更保险不易追踪的金融标定物,譬如黄金玉石之类的……

  这些都是小节,可以慢慢的研究,但是基本共识这就已经达成了……

  假设这是两个完全无关的陌生人,肯定还得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一番……

  毕竟是同一个人三观正五官合,先天就很亲近亲密度直接MAX,甚至可以说凌驾于一切父子或者恋人之上,可意会不可言传。

  更妙的是可以双赢完全没有竞争关系,那么一切就简单多了……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特殊的因素,就是已经死过一次再活过来,老王已经大彻大悟对于名利金钱早已看淡了很多……

  而且觉醒了金手指更是侥天之幸,让他整个人由内到外一下子就升华了……

  当然了他也不是没有执念,就是将自己过去的十年郁郁不得志那这份愤懑遗憾,希望在王子骞这里得以改变。

  他已经错过了从头开始的如歌岁月,只能退而求其次将这份复杂的情感,寄托在“过去的自己”那边了……

  毕竟那个男人不曾幻想过梦回青春,少年得意鲜衣怒马,和那些曾经让他魂牵梦萦的初恋,在最美好的年纪再脸红心跳一回呢!

  ……

  一个男人要想出人头地,无非就是升官发财嘛!

  至于混仕途嘛,两个人直接就把这条PASS了。

  一个是本身兴趣不大,另外一个也是有自知之明就不是那块料……

  即便是“年长十岁”的老王,也不过是一个年近三十未老先衰,拼命奔波谋求生计,仍然是一事无成的窝囊废,甚至混不下去的芸芸众生之一。

  总归来说,就算硬往自己脸上贴金,也不过就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小人物多了几分不甘吧!

  如果王子骞天真的认为有了老王的鼎力扶持,拥有先知先觉能力就可以去和那些顶级头脑的人精称量手段计谋,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那就只剩搞钱了!

  虽然说商界仍然是波诡云谲精英遍地也没那么好混,但是好歹这里面参差不齐,总归还是有那么一部分幸运儿……

  或许是运气不错万事顺遂,或许是站上了时代的风口上,总归一夜暴富,财运亨通的土老帽暴发户也不在少数……

  没钱的日子他算是过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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