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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黎禹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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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妈咪对你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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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野不同于黎禹辰,霸气侧漏,有着天生的王者气派,只是往那里一坐,就让人情不自禁的严肃起来。

傅野属于纨绔子弟,他走进来,嘴上叼着的雪茄还有一半,坐在沙发里,两条腿交叠起来,放在茶几上,看了一眼旁边的程七七,放了一个桃花过去。

“天呐,小鹿鹿你这是要给我介绍女朋友呢,怎么不早点说,我好拒绝。”

傅野咯咯笑着,他只是看一眼,就知道了白鹿这个程七七要找他做的事情一定不简单,这话表面上是开玩笑,实际上,是在拒绝程七七。

两个女孩也是个精明的,怎么会听不出来这一语双关背后的意思,程七七也不着急,从包里拿出来一根雪茄,给自己点上。

“威尔斯先生,看来我们是有共同爱好的。”

程七七娴熟的抽了两口,很是老道的吐着烟雾,傅野眸中闪过几分诧异,又笑了起来。

“这个漂亮的女孩子抽雪茄,真是更漂亮了,好吧,为了这个共同的爱好,也为了我家小鹿鹿,我就帮你吧,你说说想要一件什么样的珠宝。”

程七七一听,立马来了兴趣,白鹿见两个人聊的投缘,也就没有插嘴,随手拿过来放在书架上的杂志翻看起来。

“我想要一件项链,送给我奶奶,我爷爷是老红军,死了有四十年了,我奶奶这么多年一个人很不容易,过几天就是她的八十大寿,我想送她一件项链,让她看着就能想起来和我爷爷的爱情故事。”

爱情两个字,无疑戳中了傅野的敏感处,自嘲的笑了笑,将叼在嘴上的雪茄取下来,熄灭。

“还真是对不起,我这个人呢,什么都懂,就是不懂爱情。”

傅野轻浮的扬了扬唇角,像是回忆起来什么故事,很是惆怅的眼神让白鹿有些不自然,她真的很想问清楚言欢的事情,又不敢。

“如果说威尔斯先生不懂爱情,那么五年前的流浪,又是出自谁的手?”

流浪是威尔斯的成名作,当时这枚戒指打动了所有人,让威尔斯在英国拥有那么高的地位,由此可见,程七七是做足了工作。

“威尔斯先生为这枚戒指取名流浪,寓意为天涯海角,我愿与你同生共死,这么浪漫,威尔斯先生怎么能不懂爱情呢。”

傅野盯着程七七看了半饷,他最讨厌这种喜欢卖弄的人,轻蔑的目光的程七七很不舒服,白鹿过来,伸手握住了程七七的手。

“流浪的指环左边是双环,右边是单环,人们理解,是因为左边找到了右边,所以天涯海角一起去流浪,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枚戒指上两颗钻石区别很大。”

“一颗大钻石,一颗小钻石,两颗钻石离得很远,这说明流浪的寓意不是人们所理解的那样。”

傅野挑挑眉,朝白鹿看过去,有些期待白鹿接下来说的话,这么多年她是第一个读懂流浪的人,就因为她和言欢那么要好吗?

“野百合的春天总是短暂的,它抵不过现实的抨击,当繁华落幕,美好香消玉殒,就只留下你孤身一人,在世界上漂泊,流浪。”

白鹿的很说的很简单,程七七第一次有些慌,傅野两只眼睛里,是从未有过的深情,从未有过的惆怅。

两只拳头紧紧的攥着,又松开来,盯着白鹿,他仿佛找到了那个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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