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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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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二章 摸石头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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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淦不反对变法。

  也不反对有人打破这种“破而不立”的局面,搞出一套新的东西,完全契合如今大顺的经济基础,彻底取代朱子学,把官方的意识形态立起来。

  甚至,很支持。

  但是,这个人,绝不能是刘钰。

  李淦可以支持刘钰搞实学、搞科学院、搞海军、搞军改。

  但是,允许了前者,就不可能再允许刘钰把这一套整合、发散成体系。

  王安石是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既入中枢宰执,又能搞出一套体系的强者。

  等到王阳明,那就封个伯,别入中枢,回家搞心学去吧。

  后续,可以允许心学强势,朝中多有心学之徒,但前提是王阳明已经死了、或者已经不可能入中枢了。

  放在此时的大顺,虽不完全一样,却也相差无几。

  就像是大顺也不是没有大儒,也有自成体系的南北派系,也有古儒一派,但派系领袖名声虽高,进中枢绝无可能。

  刘钰的儒学水平什么样,皇帝心知肚明。但是,他不会,别人未必不会……武德宫考试刘钰怎么拿的魁首,皇帝心里还是有数的。

  引起这件事的巴达维亚事件,就是这种事的一种体现。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大顺治下,怎么对待?这本身就是一个官方学术的问题。

  如果是朱子学,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怎么定性?

  如果荆公新学,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这么定性?

  如果汉儒公羊,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怎么定性?

  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顺不是靠《大顺律》治国的,也不可能靠《大顺律》治国。

  日后工商业发展起来,要担心的不是官商勾结的问题,官商勾结对皇帝而言,那都小事。终究还是来个青天大老爷、皇帝圣明派个“八府巡按”来查案就能解决的事。

  但工商业发展起来,官方怎么看待一些新兴事物?这才是皇帝要慎重对待的问题。

  事情还是一样的事情。

  但事情是好?是坏?是支持?是反对?是盛赞?是怒斥?这是官方学问的意义之所在。

  同样的寡妇改嫁,在先秦、在汉、在唐、在宋、在明、在顺、后世,完全是不一样的评价。譬如李清照,都成为了“不贞砀妇”。

  又譬如崇祯,对唐太宗的种种不道德行为嗤之以鼻,认为拿唐太宗和自己比是侮辱了自己。但若在后世,对崇祯最多也就是“同情”,可哪怕再同情、再感同身受、再哀其生不逢时,也没人问一句:当皇帝,是崇祯强,还是李二强?

  同样的,如果工商业发展起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事,该怎么定性?以及,该怎么处置?

  巴达维亚糖厂的事,荷兰那边的情况,是默许使用奴工,最终认为反抗者是首罪。

  而如刑政府尚书所言,若在大顺治下,首罪是随意加税的总督、次罪是糖厂承包者,奴工排到最后,基本可以安个“打渔杀家”的定性。

  再比如郁金香泡沫、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欧洲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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