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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六章 抓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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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给的两刻钟时间一到,这些商贾们给出了刘钰回答。

  刘钰面无表情,不惊不喜,依旧是慢斯条理地喝着茶。

  这些年在官场上厮混,这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和那些大顺的职业官僚是没法比,但多多少少也有了那么一点本事。

  既像是反问、又像是自问的一句话后,周围便鸦雀无声,都在等着刘钰下一步的回复。

  其实刘钰内心是很高兴的。

  15%的年息,虽然依旧不敢答应、不能接受。

  但是,坐地起价、就地还钱,这还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嘛。

  比他之前内心预估的20%,实在是低了不少,着实可喜。

  半晌,这些人见刘钰也不说话,只要又将林允文推出来。

  “鲸侯,我等皆以为,这下南洋的事,涉及太多。军、政都非我等商贾所能涉足。”

  “是以皆以朝廷为准。”

  “以15%之年息,已算是我等回报朝廷。”

  “不管是民间借贷、亦或是国朝法令,三分利亦可接受,这二分利极为善贷。我等取一分五之利,足见我等真心。”

  刘钰对这番话还是点了点头。确实,15%的年息,放在大顺,真的是绝对的低息了。

  朝廷规定的最高利息是30%,大顺承明律,但大顺或者大明的法律,尤其是关系到贷款这种经济问题的,在基层其实就是个屁。

  就算是两家都有势力,也有空子可钻。

  就像是阿拉伯地区,按照教法,是不能放贷的。

  但是,我不放贷,我借给你十块钱,但我只给你七块钱。你还钱的时候还我十块、借据上也是十块,我一分钱利息都没收你的,这怎么能算是放贷呢?

  类似的办法,全世界通用。

  无非大顺这边,因着有法律;中东那边,有经书;西欧那边,有经院哲学可以把利息解释成风险收益金……

  都差毬不多。

  中国为什么有九出十三归的说法?

  因为从明朝开始,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就是三。

  九出十三归,就不违法;其实是同样利率的十出十四归,理论上就违法。

  这就是个标准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本治不了。

  不能拿着《大明律》或者《大顺律》,将里面的东西当成是全部的现实。

  既然在现实中做事,刘钰自是承认,他们给出的15%的年息,确实算是低息了。

  点头之后,刘钰又问道:“你们说的皆以朝廷为准,是什么意思?”

  “呃……”

  林允文一时间不该怎么回答,心道这好像也不必说。我们这些商人,难不成真的能决定朝廷往哪用兵?难不成真能决定攻伐那些南洋小国?

  朝廷怎么可能给我们把控军队的机会?

  南洋、西洋贸易,没有军队,怎么可能办得成?

  什么叫以朝廷为准?那自然就是单纯的以朝廷为准呗。

  沉默后,刘钰道:“要以朝廷为准,这么说,对也不对。”

  “说对,朝廷的法律、规矩、制度,当然是要遵守的。”

  “可说起来,这南洋贸易,朝廷又不是专营官办。只要守法律、按规矩做事、按制度做事,朝廷也不想伸手太多。”

  “军队、政权、税收、土地政策这些东西,你们确实不能触碰。”

  “但是,货栈、价格、运输、囤货……这些东西,朝廷亦不想多管。”

  “做生意,没有只赚不赔的。”

  “军队、政权、税收、土地之类的事,不能单纯考虑利益经济。”

  “但做买卖,你们若入了股,自是股东。你们便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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