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喋血深空之我是空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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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弹头,只有个细细的小洞。

  陈翊飞秒懂,马上把步枪的弹药调整为穿甲弹。

  老薛朝大壮歪歪头:“这身装甲质量不错,来试试,从最低能量开始。”

  他喜欢用实弹武器纯粹是出于习惯,因为能量武器没有后坐力,用起来总是差点感觉。

  不差钱和大壮就不一样了,他俩一个是制式光束步枪,一个是制式光束机枪,就喜欢这无声无息又没有后坐力的调调。

  没后坐力意味着操作简单,意味着精度不受影响,意味着单位时间内命中目标次数更多,有什么理由放着不用?

  陈翊飞倒没想那么多,他不过是下意识地学老薛,老薛用什么,他就跟着用什么,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把老薛那一身本事学到自己手里。

  薛毅飞也劝过,说没必要处处学自己,武器这东西最关键是好用,喜欢什么用什么就好。

  但陈翊飞始终坚持,老薛也没再劝。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陈翊飞想尝试就让他试好了,了不起老薛把各种武器轮着用一遍,总能让陈翊飞找着个用着合手的。

  按老薛的嘱咐,大壮把枪口戳在外星人的胸甲上,超近距离火力直射,光束从弱到强,以百分之五的强度向上递增,直到百分之六十五,才一举穿透胸甲。

  然后是头、腹、臂、腿,全身上下凡是能试的地方,都让大壮试了个遍,其中臂甲最容易,百分之四十五的输出强度就能穿透;头盔最困难,必须百分之七十。

  别以为这么干没意义,这是最直观的作战数据,是今后对敌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不过这是在舰艇失压,枪口顶着装甲的情况下开火,考虑距离和空气造成的衰减,实战至少得再提升百分之十才有把握。

  不差钱也试了一遍,验证了大壮试出来的打击数据——光束步枪的输出功率与机枪相等,但射速没机枪那么快,同等功率之下,两次发射的间隔时间也要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