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少年真正讨厌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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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太并没有特别讨厌的季节,春夏秋冬,他都能找到喜欢的理由。
但他不喜欢单数周,周一,周三,周五,都是游太所讨厌的日子。
原因无他,这三天的下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作为一名有思想有内涵的文学少年,游太经常思考为什么他非得跟在那些跑地像野猪一样的家伙身后。
吃着他们脚下飞扬的尘土,半死不活地在跑道上,像只感染的丧尸那样爬行。
他真的,跑不动了。
真的一滴汗……都流不出来了。
如果有来生,游太希望能活在没有体育课的世界。
或者干脆赐予他一个系统,只需要加几点体力,就能把眼前那些畜生全部拉爆。
甚至,在面对暖秋画那只大猩猩时,也能有一战之力,不用每次都狼狈逃窜。
为了获得对付那只大猩猩的能力,哪怕自己变成大猩猩也再所不惜。
十六岁的游太,渴望成为赛亚人。
勉强跑完最后一圈,游太也顾不得弄脏运动服,一屁股坐在塑胶跑道上,任凭不远处的龙小司与凌飒如何偷笑,游太也没力气怼他。
看着远处仍在绕圈跑的其他班级,女生队列里带头领跑的高马尾少女,身姿优美而潇洒,面色波澜不惊,游太再次产生想成为赛亚人的夙愿。
以前的游太从未留意过,周五的体育课,与暖秋画所在的高二(7)班是同一时间段。
这导致游太被暖秋画所带领的女生队列套圈时,暖秋画虽仍旧目视前方,但她嘴角所泛起的嘲讽弧度,让游太觉得尤为耻辱。
游太啊游太,你太难看了。
如果能觉醒拥有“时间停止”能力的替身使者,游太一定……!
一定跑在暖秋画前面,让她也尝尝飞扬的尘土是什么滋味!
按照流程,跑圈结束后,体育老师会组织男女生,各自开展这节课的运动,女生大多会前往体育馆,进行一些简单的球类或绳类运动。
而男生则就好打发多了,去体育仓库拿几个篮球,若是没人阻止,能在操场边的露天球场打球打到天黑。
每每这时,身为学校篮球队王牌的凌飒,自然是无法拒绝的被拉入球场。
而没有丝毫运动细胞的游太,则和同样弱鸡的龙小司坐在水泥台阶上,充当凌飒的拉拉队,扮演一整节课的小迷妹角色。
光是绕了两圈操场,就完全透支游太今天的输出功率,已经无法要求信奉节能主义的游太,再做更多了。
这和每天只能写两千字的轻小说作家,逼迫其写一万字是相同的道理,堪称人神共愤。
游太所曾在的轻小说界,流传着一句某位远古级别的职业轻小说作家大佬的名言:
「每天两千字是人类的极限,超出部分就是透支生命。」
换成游太的版本就是:跑半圈就是男子高中生的极限,跑两圈的都是不要命的傻子。
球场上的凌飒一个漂亮地跳投,深橙色的篮球穿过篮筐,篮网跳动,篮球落在水泥地上,弹了几下滚到一边。
水泥台阶上的两个傻子面无表情地拍着手,算是鼓掌。
“游太。”
“嗯?”
“小飒好帅。”
“嗯。”
“为什么我们两个死宅非得和一个现充做朋友呢?”
“为什么我和凌飒两个帅哥非要和你这个死宅做朋友?”
“看!二次元美少女。”
“哪?”游太转头。
“吃我一拳!”
龙小司的炎拳敲中了游太的后劲肉。
啊……又多了一条想和他绝交的理由。
游太按着龙小司的脑袋,不顾龙小司的挣扎,用力地往水泥台阶上按,内心冷漠的想着。
玩闹间,球场上的凌飒又进一球,笑着和身边的同学击掌,引来周围几名没有去体育馆进行团体活动的女生崇拜的视线。
“真好啊……果然长着一张帅脸,就和我们不一样。”龙小司再度发出羡慕的叫声。
一旁的游太只是撑着下巴,默不作声。
虽然与龙小司结识已有一年之久,但他并不曾崭露过自己的真正面容。
一个是被班级女生嫌弃的恶心死宅,另一个是从来不与女生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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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太并没有特别讨厌的季节,春夏秋冬,他都能找到喜欢的理由。
但他不喜欢单数周,周一,周三,周五,都是游太所讨厌的日子。
原因无他,这三天的下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作为一名有思想有内涵的文学少年,游太经常思考为什么他非得跟在那些跑地像野猪一样的家伙身后。
吃着他们脚下飞扬的尘土,半死不活地在跑道上,像只感染的丧尸那样爬行。
他真的,跑不动了。
真的一滴汗……都流不出来了。
如果有来生,游太希望能活在没有体育课的世界。
或者干脆赐予他一个系统,只需要加几点体力,就能把眼前那些畜生全部拉爆。
甚至,在面对暖秋画那只大猩猩时,也能有一战之力,不用每次都狼狈逃窜。
为了获得对付那只大猩猩的能力,哪怕自己变成大猩猩也再所不惜。
十六岁的游太,渴望成为赛亚人。
勉强跑完最后一圈,游太也顾不得弄脏运动服,一屁股坐在塑胶跑道上,任凭不远处的龙小司与凌飒如何偷笑,游太也没力气怼他。
看着远处仍在绕圈跑的其他班级,女生队列里带头领跑的高马尾少女,身姿优美而潇洒,面色波澜不惊,游太再次产生想成为赛亚人的夙愿。
以前的游太从未留意过,周五的体育课,与暖秋画所在的高二(7)班是同一时间段。
这导致游太被暖秋画所带领的女生队列套圈时,暖秋画虽仍旧目视前方,但她嘴角所泛起的嘲讽弧度,让游太觉得尤为耻辱。
游太啊游太,你太难看了。
如果能觉醒拥有“时间停止”能力的替身使者,游太一定……!
一定跑在暖秋画前面,让她也尝尝飞扬的尘土是什么滋味!
按照流程,跑圈结束后,体育老师会组织男女生,各自开展这节课的运动,女生大多会前往体育馆,进行一些简单的球类或绳类运动。
而男生则就好打发多了,去体育仓库拿几个篮球,若是没人阻止,能在操场边的露天球场打球打到天黑。
每每这时,身为学校篮球队王牌的凌飒,自然是无法拒绝的被拉入球场。
而没有丝毫运动细胞的游太,则和同样弱鸡的龙小司坐在水泥台阶上,充当凌飒的拉拉队,扮演一整节课的小迷妹角色。
光是绕了两圈操场,就完全透支游太今天的输出功率,已经无法要求信奉节能主义的游太,再做更多了。
这和每天只能写两千字的轻小说作家,逼迫其写一万字是相同的道理,堪称人神共愤。
游太所曾在的轻小说界,流传着一句某位远古级别的职业轻小说作家大佬的名言:
「每天两千字是人类的极限,超出部分就是透支生命。」
换成游太的版本就是:跑半圈就是男子高中生的极限,跑两圈的都是不要命的傻子。
球场上的凌飒一个漂亮地跳投,深橙色的篮球穿过篮筐,篮网跳动,篮球落在水泥地上,弹了几下滚到一边。
水泥台阶上的两个傻子面无表情地拍着手,算是鼓掌。
“游太。”
“嗯?”
“小飒好帅。”
“嗯。”
“为什么我们两个死宅非得和一个现充做朋友呢?”
“为什么我和凌飒两个帅哥非要和你这个死宅做朋友?”
“看!二次元美少女。”
“哪?”游太转头。
“吃我一拳!”
龙小司的炎拳敲中了游太的后劲肉。
啊……又多了一条想和他绝交的理由。
游太按着龙小司的脑袋,不顾龙小司的挣扎,用力地往水泥台阶上按,内心冷漠的想着。
玩闹间,球场上的凌飒又进一球,笑着和身边的同学击掌,引来周围几名没有去体育馆进行团体活动的女生崇拜的视线。
“真好啊……果然长着一张帅脸,就和我们不一样。”龙小司再度发出羡慕的叫声。
一旁的游太只是撑着下巴,默不作声。
虽然与龙小司结识已有一年之久,但他并不曾崭露过自己的真正面容。
一个是被班级女生嫌弃的恶心死宅,另一个是从来不与女生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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